亦稱新設合并。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yè)相結合組成一個新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yè)的合并方式。在創(chuàng)立合并后,參與合并的各企業(yè)均喪失了法人地位,只有新設立的企業(yè)具有法人資格。
從法律形式上講,它表現為“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丙公司新設立的法人企業(yè),甲、乙公司則喪失其法人資格。如果丙公司以支付現金或其他資產的方式合并甲、乙公司,則甲、乙公司的原所有者無權參與丙公司的經營管理,也無權分享丙公司以后實現的稅后利潤;但如果丙公司采取向甲、乙公司發(fā)行股票以換取原甲、乙公司股票,并將其注銷的方式,則甲、乙公司原股東成為丙公司的股東,這些股東與丙公司存在投資與被投資的關系,且可以參與丙公司的管理,分享其實現的稅后利潤,但一般已喪失對原企業(yè)的控制權。1996年上海著名的兩家證券公司申銀和萬國組成申銀萬國證券公司,就屬典型的創(chuàng)立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