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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股東損益(minority interest income)

2002-4-8 11:19  【 】【打印】【我要糾錯
    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的凈利潤(損失)中屬于少數股東的部分。在母公司未持有子公司全部股份時,子公司實現的凈利潤(損失)多數應確認為母公司的投資收益,而另外少數部分則是少數股東損益,其數額為少數股權比例與子公司凈利潤(損失)的乘積。

  少數股東損益也存在著計量問題。在母公司理論下,少數股東損益為少數股東在子公司賬面凈利潤(損失)中所占的份額,在合并利潤表中列為一項費用。在實體理論下,少數股東損益為子公司賬面凈利潤(損失)調整了凈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額的攤銷額及商譽的攤銷額之后的余額與少數股權比例的乘積,在合并利潤表中列為企業(yè)集團利潤總額的分配。在按復雜權益法處理時,若會計期內子公司向母公司銷售了資產或其所發(fā)行債券為母公司所購人,則作為計算少數股東損益基數的子公司凈利潤(損失),尚需調整內部交易的未實現損益或推定損益。

  在會計期內,少數股東損益與少數股東權益存在著一定的鉤稽關系,即期初少數股東權益,加本期少數股東損益,減去本期分配給少數股東的利潤,檢查合并會計報表編制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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