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項目:核批世界銀行貸款支付及提款報帳
承辦處室:外事處
牽頭副處長:張國慶
法律依據(jù):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國際金融組織與日本國際協(xié)力銀行貸款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財際字[2000]1號)
工作總時限:17個工作日。(不含報局長審批時間)
工作程序:
一、 受理條件:
申辦人需提交以下申辦材料:
1、項目單位的提款申請報告;合同;發(fā)票;世界銀行無反對意見的確認件;
2、項目單位墊付款項的銀行支付證明;國外供貨商的發(fā)貨證明;國內項目單位的到貨驗收證明;外管局對國內收款單位外幣帳戶的開戶核準件;
3、采購代理公司出具的中標證明;與國內用戶簽署的供貨合同;采購公司確認的履約保函。
4、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的支付月報;根據(jù)規(guī)定需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標準:申辦材料齊全、規(guī)范、有效。
本崗責任人:張立新、董穎、孫世杰
工作職責:接收符合標準的申辦材料,對不符合標準的申辦材料退申辦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補交的材料名稱及其他要求。
工作時限:1個工作日。
二、 審查標準:
1、 審核申報材料是否符合世行和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
2、 申請付款金額是否屬實,數(shù)字是否準確;
本崗位責任人:張立新、董穎、孫世杰
工作職責:
1、負責分管世行貸款項目的支付工作,對符合審查標準的寫出同意支付世行貸款資金的報告,并填制《世界銀行貸款付款審批單》,報主管副處長。
2、做到認真審核、情況屬實、數(shù)字準確。
3、對不符合標準的申辦材料及時退申辦人,并告知不予批準的理由。
工作時限:10個工作日。
三、 審核
本崗位責任人:主管副處長:鮑冀寧
工作職責:
1、審核申辦材料和審查意見。
2、有異議,退審查人員要求重新審查。
3、無異議簽署審核意見后,報處長復審。
工作時限:2個工作日。
四、 復審
本崗責任人:牽頭副處長:張國慶
工作職責:
1、對申辦材料和審核意見進行復審。
2、有異議,退主管副處長要求重新審核。
3、無異議簽署復審意見后,報主管局長審定。
工作時限:2個工作日
五、 辦理
本崗責任人:陳勇
工作職責:負責向外管局辦理外匯付款核準件;向開戶銀行辦理劃款手續(xù)。
工作時限:接到主管局長批準件,并取得外管局外匯付款核準件后,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劃款手續(xù),通知銀行付款。
聯(lián)系電話:
監(jiān)督電話:
備注:
凡有異議退回重審件,各程序必須在接件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