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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支付及提款報帳

2003-11-12 10:4  【 】【打印】【我要糾錯
    工作項目:核批世界銀行貸款支付及提款報帳

  承辦處室:外事處

  牽頭副處長:張國慶

  法律依據(jù):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國際金融組織與日本國際協(xié)力銀行貸款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財際字[2000]1號)

  工作總時限:17個工作日。(不含報局長審批時間)

  工作程序:

  一、 受理條件:

  申辦人需提交以下申辦材料:

  1、項目單位的提款申請報告;合同;發(fā)票;世界銀行無反對意見的確認件;

  2、項目單位墊付款項的銀行支付證明;國外供貨商的發(fā)貨證明;國內項目單位的到貨驗收證明;外管局對國內收款單位外幣帳戶的開戶核準件;

  3、采購代理公司出具的中標證明;與國內用戶簽署的供貨合同;采購公司確認的履約保函。

  4、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的支付月報;根據(jù)規(guī)定需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標準:申辦材料齊全、規(guī)范、有效。

  本崗責任人:張立新、董穎、孫世杰

  工作職責:接收符合標準的申辦材料,對不符合標準的申辦材料退申辦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補交的材料名稱及其他要求。

  工作時限:1個工作日。

  二、 審查標準:

  1、 審核申報材料是否符合世行和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

  2、 申請付款金額是否屬實,數(shù)字是否準確;

  本崗位責任人:張立新、董穎、孫世杰

  工作職責:

  1、負責分管世行貸款項目的支付工作,對符合審查標準的寫出同意支付世行貸款資金的報告,并填制《世界銀行貸款付款審批單》,報主管副處長。

  2、做到認真審核、情況屬實、數(shù)字準確。

  3、對不符合標準的申辦材料及時退申辦人,并告知不予批準的理由。

  工作時限:10個工作日。

  三、 審核

  本崗位責任人:主管副處長:鮑冀寧

  工作職責:

  1、審核申辦材料和審查意見。

  2、有異議,退審查人員要求重新審查。

  3、無異議簽署審核意見后,報處長復審。

  工作時限:2個工作日。

  四、 復審

  本崗責任人:牽頭副處長:張國慶

  工作職責:

  1、對申辦材料和審核意見進行復審。

  2、有異議,退主管副處長要求重新審核。

  3、無異議簽署復審意見后,報主管局長審定。

  工作時限:2個工作日

  五、 辦理

  本崗責任人:陳勇

  工作職責:負責向外管局辦理外匯付款核準件;向開戶銀行辦理劃款手續(xù)。

  工作時限:接到主管局長批準件,并取得外管局外匯付款核準件后,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劃款手續(xù),通知銀行付款。

  聯(lián)系電話:

  監(jiān)督電話:

  備注:

  凡有異議退回重審件,各程序必須在接件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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