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目核算出租人融資租賃業(yè)務應收但尚未收到的收益總額,包括租金和利息。實行凈額法核算的出租人不設置本科目。
根據(jù)租賃合同起租時,借記“應收租賃款”(應收的租賃款項總額)科目,貸記本科目(應收收益部分)和“待轉(zhuǎn)租賃資產(chǎn)”(租賃物資的實際成本)。每期收到租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租賃款”科目,同時將應收租賃款中的租賃收益部分,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租賃款”或“租賃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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