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業(yè)銀行會計委派制的主要內容
1.確立委派會計人員的相對獨立地位,明確會計人員的委派范圍和管理方式。為保證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獨立,必須確立委派會計人員的相對獨立地位,對委派會計人員的待遇、工資、福利等實行集中管理,幫助委派會計人員建立正常會計監(jiān)督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護派出人員的合法權益。
商業(yè)銀行,對其內部分支機構實行會計委派制,是委派會計主管行長、會計經理,還是所有會計主管人員。筆者以為,宜委派會計經理。即總行對各分行和直轄支行實行會計經理委派制度;分行對所轄支行實行會計經理委派制度。總行委派會計經理的人事關系隸屬總行,工作關系由總行會計部和分行、直轄支行雙重領導;分行委派會計經理的工作關系和人事關系隸屬分行。為保證委派會計經理的相對獨立地位,深圳發(fā)展銀行《會計經理委派制管理辦法》明確規(guī)定:“總行支持和保障所委派的會計經理履行崗位職責和權利,并保證其工作的相對獨立性,分行或直轄支行領導具有下列情形的,總行將追究其責任,對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免職:
(1)未落實或阻撓本辦法所賦予會計經理的崗位職責和權限的;
。2)超越管理權限或違反規(guī)定,擅自任免會計經理的;
。3)對會計經理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紀、總行各項會計制度,維護銀行利益的行為予以打擊、報復的”。
2.建立委派會計人員的資格確認制度。委派會計人員
必須符合《會計法》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德才兼?zhèn),具有較高的業(yè)務素質和政治素質,經委派人員管理機構按有關程序考核確認后,報行領導批準其委派資格。委派會計經理的任職條件是:
(1)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廉潔自律;
。2)熟悉和堅持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guī)、本行的會計規(guī)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組織工作能力和協(xié)調能力;
(3)從事銀行會計工作滿四年(碩士以上學歷者從事銀行會計工作專業(yè)工作滿兩年),本行會計工作半年以上;
。4)分行、直屬支行會計經理必須具備會計及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會計師資格,分行對所轄支行會計經理應具備會計及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并取得助理會計師資格;
。5)其他方面的審查或考核合格。
3.賦予委派會計人員的權利。深圳發(fā)展銀行委派的會計經理享有四項基本權利
一:是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對違反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和總分行各項會計規(guī)章制度的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按職權予以糾正。拒絕無效的,應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匯報并提出書面意見;所在單位負責人拒不接受所提意見的,應及時向上級行會計部門書面匯報或請示。對于可能造成銀行重大經濟損失的非正常經營行為,屬于單位負責人的事項或行為,會計經理應及時向上級行作書面匯報。對于所在單位中凡涉及會計(含出納、結算)業(yè)務的經濟案件、訴訟事件和異常情況,應及時向上級行會計部門報告。
二:是重大經濟事項研究的參與權。會計經理對所在單位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從財務、稅務、會計角度參與研究;會計經理對此有重大意見分歧,認為對銀行經濟利益有重大損害或風險的,必須及時向上級行會計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書面匯報。
三:是重要業(yè)務審核權。凡需要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業(yè)務,委派會計經理有權依據《深圳發(fā)展銀行各項業(yè)務會計審核制度》的規(guī)定,對重要業(yè)務處理的合規(guī)性、業(yè)務資料要素的完整性和會計傳票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具體包括賬戶管理、現(xiàn)金出納、單位和個人存貸款、國內和國際支付結算、外匯買賣、同業(yè)及系統(tǒng)往來、表外及備忘科目核算。
四:是對下級行會計經理任免的專業(yè)審批權。上級行會計經理對下級行會計經理任免事宜具有專業(yè)審批權,可以提出否決建議。
4.明確委派會計人員的義務和職責
。1)必須積極地支持、配合、協(xié)助單位負責人合法依章的經營管理工作,尊重經營班子的意見,維護單位的經濟利益,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2)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總行制定的各項會計規(guī)章制度,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制定單項規(guī)定、辦法或實施細則,報總行批準后執(zhí)行;
。3)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根據會計科目規(guī)定的核算范圍合法、真實、正確、及時、完整地反映和核算各項銀行業(yè)務活動,及時提供會計信息;
。4)建立健全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實施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開展會計輔導檢查,保證所在單位會計活動合法、合規(guī),加強會計業(yè)務風險點的控制,防范會計風險;
。5)建立健全會計檔案,加強會計檔案的整理、保管、調閱、移交和銷毀工作,嚴格保密制度;
。6)協(xié)調好與當地人行、財政、稅務、審計、金融同業(yè)等與本單位會計活動有關部門及單位之間的關系;
。7)對上級行職能管理和監(jiān)督部門要求了解的有關情況,必須如實匯報;積極協(xié)助和配合上級行的會計檢查工作
。8)負責對下級行會計經理和本單位會計人員的配備、任免及考核,定期向所在單位領導提出專業(yè)意見;分行對所轄支行會計經理的變動情況在兩個星期內向總行會計部報告;
。9)完成所在單位領導和上級行會計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5.明確委派會計人員的考核辦法。深圳發(fā)展銀行委派會計經理的考核包括定期考核與日常評價兩種。定期考核是指總行會計部以會計經理每季報送的《深圳發(fā)展銀行會計負責人工作報告書》和年度述職報告為依據,按季(年) 對其會計工作給予的綜合評鑒;日常評價是指總行會計部根據對會計經理所在單位會計工作的平時記錄,匯總后對會計經理所在單位會計工作質量給予的整體評價。
為嚴肅委派會計經理的考核,我行《會計經理委派制管理辦法》規(guī)定:“會計經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分,直至免職
(1)不執(zhí)行統(tǒng)一會計規(guī)范和銀行會計核算制度,弄虛作假,不如實反映銀行資產負債狀況和經營效益情況,制造虛盈實虧的;
。2)對本單位違反總行有關管理制度的重大事項,不予以抵制和不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的;
。3)違反財經紀律,知曉單位有‘小金庫’但未加以制止、或參與私設‘小金庫’的;
。4)會計管理混亂,憑證不規(guī),賬目不清,會計資料毀損、滅失嚴重的;
。5)利用職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借的;
。6)自身工作失誤給銀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資產流失的;
。7)阻撓、妨礙上級行的會計檢查和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
。8)對上級行的會計處理決定和有關會計事項的審計決定拒不執(zhí)行而又無正當理由的;
。9) 本人業(yè)績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10)具有其他嚴重的違法、違紀和違規(guī)行為和情節(jié)的“。
五、商業(yè)銀行推行會計委派制的運行程序
根據我行會計經理委派制運行的經驗,筆者認為,商業(yè)銀行推行會計委派,可實行競聘上崗制。其運行程序如下
1.公告。由總行人事部和會計部依據需要委派會計經理的數量和工作崗位情況,以公告的形式在全行范圍內進行公開,凡符合委派制會計經理任職條件的會計人員,可以采取本人自薦、分支行推薦、總行推薦等三種形式參加競聘。
2.資格審查?傂腥耸虏亢蜁嫴扛鶕芍茣嫿浝砣温殫l件和競聘人選“德、能、勤、績”等方面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參加公開競聘入圍的人選。
3.競聘。公開競聘方式采取筆試、面試和現(xiàn)場答辯,具體事宜由總行人事部和會計部視競聘入圍人選和其他情況安排,并告之競聘人。
4.委派。根據公開競聘的結果,由總行人事部公布委派會計經理人選,并以文件形式進行聘任,聘任期限三年(含試用期一年)。會計人員一經委派,人事關系隨之調入總行,受派分支行必須無條件地移交或安排相應的會計工作。
5.考核。總行人事部和會計部每年要從會計經理及所在單位的會計工作概況、會計核算情況、會計風險管理、規(guī)范化服務、參與經營管理情況和對全行會計工作建議等方面對委派會計經理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己私Y果為優(yōu)秀的會計經理,從總行會計經理獎勵基金中給予專門獎勵;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會計經理,由總行會計部對其進行專項誡勉談話;考核不稱職的會計經理,總行人事部、會計部將依據總行末位淘汰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免去其會計經理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