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27日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聽證會的公共陳述人共20人,他們“眼中”的個稅起征點如下:
馬 肖 中國石油化工公司撫順分公司腈綸化工廠工人 認為應該在800元的基礎上適當降低
王偉國 中國石油大慶石化分公司煉油廠職員 認為應保持1500元
田永祥 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職員 認為應提高到2000元或以上
申東升 河北省邯鄲市發(fā)改委處長 認為應提高到2000元
劉劍文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認為應提高到1600元
孫 鋼 財政部科研所研究員 認為應提高到1600元
江 泓 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稅務部職員 認為應提高到1600元
許建國 湖北經(jīng)濟學院院長 認為應保持1500元
吳志才 重慶力華有限責任公司農(nóng)村進城務工人員 認為應提高到2000元
宋景昌 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縣南戴河旅游度假區(qū)管委會職員 認為應提高到3000元
張玉霞 山東省濟南大學經(jīng)濟學院教師 認為應保持1500元
李聲雯 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律師 認為應提高到2500元
楊 欽 中國網(wǎng)通公司廣東佛山分公司職員 認為應提高到2000元
楊 斌 福建省閩江學院院長 認為應維持現(xiàn)行的800元
陳 棟 新疆烏魯木齊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 認為應保持1500
陳慶鋒 亞特藍斯電子(東莞)有限公司采購部職員
認為應保持1500元
房立剛 中國航天時代電子公司7107廠職員 認為在1500元的基礎上應適當提高
徐明富 維德木業(yè)(蘇州)有限公司職員 認為應提高到2000元
郭貴林 山西省太原市西山煤電股份公司西曲礦職員
認為應提高到1800元-2000元
樊小斌 中國石油寧夏石化公司職員 認為應維持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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