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的特殊管轄。不服政府工作部門設立的派出機構依法以自己名義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申請人可以選擇向設立它的部門或者該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所以B選項錯誤。不服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只能向直接管理該組織的行政機關提出復議申請,所以C選項錯誤。不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行政機關以共同名義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所以D選項錯誤。 [考點提示] 行政復議程序 1、行政復議申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2、行政復議的受理 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的5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3、行政復議的審理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行政復議機關受理復議申請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4、行政復議中止和終止 復議進行過程中,復議程序因8種特殊情況的發(fā)生而暫時停止。在復議程序因5種特殊情況的發(fā)生不能繼續(xù)或者繼續(xù)進行毫無意義情況下,結束正在進行的復議程序。 5、行政復議和解與調解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自愿達成和解的,應當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書面和解協(xié)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②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 6、行政復議決定 7、行政復議決定的執(zhí)行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終裁決的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機關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或依法強制執(zhí)行。 [例題]發(fā)生( ?。┣樾螘r,行政復議中止。 A.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滿60日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 B.申請人、被申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參加行政復議 C.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 D.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 E.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 [答案]BE [解析]其他屬于行政復議終止的情形。 [考點提示] 稅務行政復議 1、稅務行政復議范圍 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的法定事項包括12項。 2、稅務行政復議申請 (1)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的納稅人或其他稅務當事人為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具體是指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和其他稅務當事人。 ?。?)申請人可以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對復議范圍內下列行為不服,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訴:①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②不予審批減免稅或者出口退稅;③不予抵扣稅款;④不予退還稅款。 3、稅務行政復議受理 對有下列7種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決定不予受理:①不屬于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②超過法定的申請期限;③沒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和行政復議對象;④已向其他法定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且被受理;⑤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⑥申請人就納稅發(fā)生爭議,沒有按規(guī)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并且沒有提供擔?;蛘邠o效;⑦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 4、稅務行政復議決定 稅務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稅務行政復議申請的,可以撤回,但不得以同一基本事實或理由重新申請復議。稅務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例題]行政復議申請人認為稅務機關( ?。┣址钙錂嗬麜r,必須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A.強制執(zhí)行措施 B.稅收保全措施 C.要求繳納的稅收項目 D.處罰的數額 [答案]C [解析]本題C選項屬于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其余選項既可以申請復議,也可以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