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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司累積帶薪缺勤制度規(guī)定:每個職工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帶薪病假,未使用的病假只能向后結轉一個日歷年度,超過1年未使用的權利作廢,不能在職工離開公司時獲得現金支付;職工休病假以后進先出為基礎,即首先從當年可享受的權利中扣除,再從上年結轉的帶薪病假余額中扣除。2016年12月31日,每個職工當年平均未使用帶薪病假為2天。丁公司1 000名職工預計2017年有950名職工將享受不超過5天的帶薪病假,不需要考慮帶薪缺勤。剩余50名職工每人將平均享受6天半病假,假定這50名職工全部為總部各部門經理,平均每名職工每個工作日工資為300元。2016年12月31的賬務處理是,(丁企業(yè)在2013年12月31日應當預計由于職工累積未使用的帶薪年休假權利而導致的預期支付的金額,即相當于75天(50×1.5天)的年休假工資金額22500(75×300)元為總部各總經理發(fā)生的費用應計入管理費用科目。為什么要用6.5減5呢老師)

84785015| 提問時間:2020 07/0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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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你好,因為一年休息5天,你第二年有6.5就代表前一年有 1.5天沒休
2020 07/0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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