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庫

關于印發(fā)《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項準則的通知[附件廢止]

財會[2010]21號

頒布時間:2010-11-0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編輯注:根據(jù)“審計準則第1504號文件”規(guī)定,本文件附件條款相應廢止。

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國資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總局、銀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保監(jiān)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

  為了規(guī)范注冊會計的執(zhí)業(yè)行為,提高執(zhí)業(yè)質(zhì)量,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健康發(fā)展,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修訂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項準則,現(xiàn)予批準,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國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準則》(財會[2006]4號)文中《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等35項準則同時廢止。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附件:

  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項準則(略)

  2.財會[2006]4號文中廢止的35項準則名稱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2:財會[2006]4號文中廢止的35項準則名稱

  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

  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審計業(yè)務約定書 (廢止)

  3.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的質(zhì)量控制

  4.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31號--審計工作底稿 (廢止)

  5.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

  6.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2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法律法規(guī)的考慮

  7.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 (廢止)

  8.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2號--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

  9.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01號--計劃審計工作

  10.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huán)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1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2號--對被審計單位使用服務機構的考慮

  1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21號--重要性

  13.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

  14.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jù) (廢止)

  15.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1號--存貨監(jiān)盤

  16.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

  17.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3號--分析程序

  18.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4號--審計抽樣和其他選取測試項目的方法

  19.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1號--會計估計的審計

  20.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2號--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的審計

  2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3號--關聯(lián)方

  2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xù)經(jīng)營 (廢止)

  23.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1號--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

  24.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2號--期后事項 (廢止)

  25.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41號--管理層聲明 (廢止)

  26.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01號--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

  27.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11號--考慮內(nèi)部審計工作

  28.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21號--利用專家的工作

  29.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 (廢止)

  30.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非標準審計報告 (廢止)

  3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11號--比較數(shù)據(jù)

  3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號--含有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廢止)

  33.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對特殊目的的審計業(yè)務出具審計報告

  34.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21號--對小型被審計單位審計的特殊考慮

  35.會計師事務所質(zhì)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yè)務質(zhì)量控制

  注:按照慣例,準則的PDF版本會在紙質(zhì)的書上柜銷售一段時間后,在中注協(xié)網(wǎng)站上發(fā)布。敬請期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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