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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務代理實務》預習:稅務登記的管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3/11/15 10:25:58 字體:

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第二章 稅務管理概述

知識點四:稅務登記的管理

1.稅務登記證使用范圍

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1)開立銀行賬戶;(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4)領購發(fā)票;(5)申請開具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6)辦理停業(yè)、歇業(yè);(7)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2.稅務登記的審驗

(1)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

(2)納稅人應當將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3)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15日內(nèi)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4)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yè)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外出經(jīng)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yè)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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