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自2022年4月1日起,制造業(yè)納稅人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A.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B.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C.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60% D.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50% 老師:這個答案是A嗎?制造業(yè)是100%,而其他行業(yè)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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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號)規(guī)定的增量留抵稅額,區(qū)分以下情形確定:
(一)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二)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親,是的呢
相關規(guī)定舉例說明如下:某納稅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00萬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20萬元,在8月納稅申報期申請增量留抵退稅時,如果此前未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該納稅人的增量留抵稅額為20萬元(=120-100);如果此前已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該納稅人的增量留抵稅額為120萬元。
2023 10/2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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