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異地預繳時能否扣除分包款
【問題】
一般納稅人的建筑企業(yè)采取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異地預繳時能否扣除分包款?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因此,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建筑企業(yè)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在異地預繳時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計算應預繳的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