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實施一年多來,對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工作,規(guī)范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起到了較好作用。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深入,取消鄉(xiāng)統(tǒng)籌和“兩工”,以及改革和規(guī)范村提留,建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新制度中增設了負債類的“一事一議資金”科目。但新制度對“一事一議資金”會計核算有一些不盡科學、合理之處,對此筆者談一點不同意見,供同行們商榷。
一、“一事一議資金”會計核算的主要問題
“一事一議資金”科目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yè),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的專項資金。新制度對“一事一議資金”規(guī)定的核算方法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ㄒ唬┗I資過程會計核算工作量太大。按新制度規(guī)定,村集體經濟組織應于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通過時,借記“內部往來”科目,貸記“一事一議資金”科目;收到農戶交來的一事一議專項籌資時,借記“現金”等科目,貸記“內部往來”科目。這樣,使籌資過程需要登記兩遍“內部往來”及其明細賬,增加了會計核算工作量。
。ǘ耙皇乱蛔h資金”會計核算不夠全面。按新制度規(guī)定,村集體經濟組織“一事一議”籌資以及自愿以資代勞的資金,通過“一事一議資金”科目核算,而同樣是“一事一議”籌勞的事項,直接在“公積公益金”科目核算,造成“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不能在“一事一議資金”科目核算中全面歸集反映。
(三)使用過程不形成資產的虛增公共積累。按新制度規(guī)定,對于使用“一事一議資金”而沒有形成固定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的項目,在項目完成后按使用的“一事一議資金”金額,借記“一事一議資金”科目,貸記“公積公益金”科目,從而虛增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公積公益金”。
(四)使用過程不形成資產的影響當年損益。按新制度規(guī)定,對于使用“一事一議資金”而沒有形成固定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的項目,在項目完成后按使用“一事一議資金”金額,借記“管理費用”、“其他支出”等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從而造成沒有使用一事一議資金金額,而是使用了損益類科目的資金,影響了當年正常損益。
。ㄎ澹耙皇乱蛔h資金”?顚S迷瓌t不夠清晰。按新制度規(guī)定,籌資和使用“一事一議資金”金額的對應關系,都是復雜會計分錄,不像“經營收入”與“經營支出”那樣清晰,使人很難直觀看出該項資金用在何處。
二、完善“一事一議資金”會計核算的主要對策
“一事一議資金”科目是農村稅費改革中出現的新科目,用于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yè),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的專項資金。本科目為正確核算具有專門用途資金的籌集、使用、結余(超支)情況,應本著先籌集后使用的?顚S迷瓌t管理和核算;I集的目的在于使用,籌集的同時就意味著將來要支付,從而形成了負債,對此將其作為負債類科目也有道理。對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資金”會計核算的主要對策是:
。ㄒ唬┬薷摹耙皇乱蛔h資金”籌資確認收入原則。在不違反權責發(fā)生制原則下,為簡化會計核算,可以參照“發(fā)包及上交收入”科目確認收入原則來進行處理。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籌集方案,收到籌集到的“一事一議資金”專項資金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一事一議資金”科目。村集體經濟組織籌資結束或年度終了,在結算本年應收未收的“一事一議資金”專項資金時,借記“內部往來”科目,貸記“一事一議資金”科目。
對家庭確有困難,不能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籌資任務的農戶,由該農戶提出申請,經符合規(guī)定的民主程序討論通過,給予減免。方案通過后,絕大多數農戶都能按要求及時上繳款項,拖欠者極少。按此規(guī)定處理,可大大減少“內部往來”總賬及明細賬的登記工作量。為此,本人以為籌資方案通過后,不必進行賬務處理,待籌資結束或年終時,按照規(guī)定程序討論通過的籌集方案,村財會人員編制專項籌資明細表,列明每戶應交金額、實交金額、尾欠金額并張榜公布后,再作賬務處理。
(二)修改“一事一議資金”籌勞會計核算內容。按照有關規(guī)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向農戶籌資籌勞,是在本村范圍內開展村級公益事業(yè)建設向農民籌集資金和要求農民出工的行為。有些“一事一議”項目可能會出現既籌資又籌勞現象,故應作為一個整體來處理。使用“一事一議”籌勞進行集體公益事業(yè)等建設,當勞務投入時,按當地勞務價格標準作價,借記“在建工程”科目的同時,應作貸記“一事一議資金”科目,而不是貸記“公積公益金”科目。
。ㄈ┬薷挠谩耙皇乱蛔h資金”不形成資產的會計處理。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一事一議資金”辦理事項的結果,可能增加集體的固定資產或其他長期資產,也可能形成費用、支出或損失。為此,只有當使用“一事一議資金”最終結果轉化為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時,才能增加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公積公益金”,對沒有形成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包括損失)的項目,應直接沖減“一事一議資金”,從而避免虛增“公積公益金”,影響當年正常損益。同時,其籌資和使用“一事一議資金”金額的對應關系會更直觀。
(四)“一事一議”資金應按所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yè)時,會采用“一事一議”的形式向村民籌集資金和勞務,而且村民對籌集資金和勞務的使用情況比較關注!耙皇乱蛔h資金”科目應按所議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并設立備查賬簿,對“一事一議資金”具體項目的籌集和使用進行登記。當“一事一議”所議項目結束時,需組織力量作必要的清理,然后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三、“一事一議資金”主要業(yè)務的會計核算
新制度專門設置“一事一議資金”科目,貸方登記“一事一議資金”的籌集,借方登記“一事一議資金”的使用。用“一事一議資金”購買不需要安裝和購入需要安裝或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新制度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即使用“一事一議”資金時,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工程結束時,按使用“一事一議”資金金額,借記“一事一議資金”科目,貸記“公積公益金”科目。而對于“一事一議資金”籌資收入確認、“一事一議”籌勞、使用“一事一議資金”而沒有形成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包括損失)的會計核算是:
例1,王一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一事一議”方式修環(huán)村路,按人均20元的標準,向村民統(tǒng)籌資金50000元。實際收到現金45000元,款存銀行;I資結束或年終時,按籌集方案編制專項籌資明細表,列明每戶應交金額、實交金額、尾欠金額并張榜公布后,將尚未收交的款項作賬務處理(籌集方案及專項籌資明細表作附件)。后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對家庭確有困難,不能承擔籌資任務的3家農戶共10人作減免處理。其會計分錄為:
1 收到款項時:
借:現金 45000
貸:一事一議資金(修環(huán)村路) 45000
2 款項存銀行時:
借:銀行存款 45000
貸:現金 45000
3 籌資結束或年終時尚未收交款:
借:內部往來———有關農戶 5000
貸:一事一議資金(修環(huán)村路) 5000
4 經討論同意減免款:
借:一事一議資金(修環(huán)村路) 2000
貸:內部往來———有關農戶 2000
例2,接上例,村集體經濟組織修環(huán)村路共發(fā)生費用48000元,用銀行存款支付。其會計分錄為:
1 用銀行存款支付時:
借:在建工程(修環(huán)村路) 48000
貸:銀行存款 48000
2 工程完工經驗收結算(不作為固定資產)時:
借:一事一議資金(修環(huán)村路) 48000
貸:在建工程(修環(huán)村路) 48000
例3,李二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一事一議”方式修理水渠,按村勞均5工的標準,向村民籌勞,當地勞務價格標準為20元/工,除部分農戶因外出自愿以資代勞共交統(tǒng)籌資金2000元,共計投入勞務600個工。其會計分錄為:
1 收到款項時:
借:現金 2000
貸:一事一議資金(修理水渠) 2000
2 投入勞務600個工時:
借:在建工程(修理水渠) 12000
貸:一事一議資金(修理水渠) 12000
3 工程完工結算(不作為固定資產)時:
借:一事一議資金(修理水渠) 12000
貸:在建工程(修理水渠) 12000
例4,張三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一事一議”方式建造一個灌溉用蓄水池。按籌資籌勞方案,按人均20元的標準向村民統(tǒng)籌資金15000元,款存銀行;支付材料及安裝施工費12500元,均通過銀行存款支付;同時,按籌資籌勞方案共計投入勞務500工,當地勞務價格標準為20元/工。蓄水池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其會計分錄為:
1 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15000
貸:一事一議資金(建造蓄水池) 15000
2 支付水庫建設款項時:
借:在建工程(蓄水池) 12500
貸:銀行存款 12500
3 投入勞務500個工時:
借:在建工程(蓄水池) 10000
貸:一事一議資金(建造蓄水池) 10000
4 工程完工經驗收結算投入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蓄水池) 22500
貸:在建工程(蓄水池) 22500
同時:
借:一事一議資金(建造蓄水池) 22500
貸:公積公益金 22500
期末,“一事一議資金”科目的貸方余額,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用于一事一議專項工程建設的資金;借方余額,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一事一議專項工程建設的超支數。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設某一具體項目完工后仍有余款、數額較大的,可退還給農戶;數額較小的也可轉用村內其他“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設項目。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設某一具體項目完工后資金不足的,數額較小的可先由村墊付,待下次“一事一議”籌資時補足。為簡化,對所議具體項目完成后尚有貸方或借方余額的,經集體討論同意,可將其全部轉入村集體公積公益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