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以個人為單位對納稅人所得計征個稅?紤]到家庭經濟負擔的差異,個人的實際稅負能力并不相同。根據個人所得稅調節(jié)居民收入、實現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標和原則,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以家庭中夫妻雙方共同所得進行聯合申報納稅,申報時根據納稅人家庭中贍養(yǎng)、撫養(yǎng)、就業(yè)和教育等不同情況確定不同的扣除數。
此外,建議拓寬私募股權投資業(yè)資金來源,逐步建立起一個包含政府、金融機構、境外資本、保險基金、社;、企業(yè)年金、企業(yè)資金及社會閑余資金在內的多元化資金來源體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