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北京市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物業(yè)稅“空轉實”的報道令物業(yè)稅再次成為焦點。不過其后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澄清說,北京6月份開征物業(yè)稅“是一件沒影兒的事”。筆者日前向有關權威人士了解情況,發(fā)現所謂“物業(yè)稅試點”是個美麗的誤會,北京、深圳、遼寧、江蘇、天津等地進行的只是“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物業(yè)稅在近兩年內都不可能開征。
可以說,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近兩年內不會開征物業(yè)稅”的澄清之說,在某種意義上不但打消了相關的市場擔心,可以說對房地產市場是個利好;同時這樣的政策公開,也有利于市場投資對政策預期的把握,所以值得肯定。
不過在此想說,盡管如此,其實只要能仔細體會這個國家稅務總局的澄清之說,人們或許還能從中了解一點“題外”的政策取向含意。對此眾所周知的是,國內的房地產市場,幾年來歷經“國六條”、“國八條”、稅收、土地等一系列多向調控,可由房地產市場對國內經濟的系統影響度所決定,國家相關部門對房地產行業(yè)、特別是對房價的調控,所強調的仍然還是不過快上漲的“穩(wěn)定”,而且即使是從近期的各地廉價房與經濟適用房的推出,應該也能看出,其中固然有地方利益束縛的影響,但其小心翼翼之態(tài)也仍然能清晰可見。所以,如果能將兩年不征物業(yè)稅之說置于這樣的政策大背景之中,那也許人們就能對相應及日后的房地產宏觀調控指向能有所把握與預期。這是筆者猜想之一;其二是,雖然相關人士將房地產、金融等管理部門信息尚不具備“聯網”條件作為不能征稅的技術原因,可同時也要看到的是,國內的房地產經濟歷來就不是一個純市場問題,而是一個中央與地方、市場利益與地方政績有著密切分配關系的行業(yè)。因此在此條件下,只要在體制等系統性問題還沒理順之前,即便是相關的技術條件已經具備,人們也輕而易舉地能得出這樣的判斷:開征物業(yè)稅不會是一個在一朝一夕就能解決的問題。
雖然開征物業(yè)稅可以說是大勢所趨,可只要是體制性問題還沒理順,相關的行政改革推進還沒配套,那物業(yè)稅的開征,雖不能說是遙不可及,但可以肯定不會是一個近在咫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