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3月1日,全國共有近40萬2006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辦理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一些地方的實際申報人數與稅務機關掌握的應申報人數有較大差距,申報進度偏低。
這位負責人表示,稅務機關已掌握大多數高收入者收入信息情況。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納稅人應在3月底以前自覺履行自行納稅申報義務,逾期不辦的納稅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已為2000多萬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建立了納稅檔案。稅務機關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tǒng)查詢相關情況。
荊楚網-楚天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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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國家稅務總局11月8日發(fā)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國稅發(fā)[2006]162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納稅人須向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的五種情形,指出了納稅人“年所得”的定義,以及個稅自行申報的方式等相關具體問題,為了方便廣大納稅人更好地了解該辦法,特制作此專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詳細進入專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出臺
知識點小貼士:
個人所得稅需要自行納稅申報的五種情形: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5、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編輯留言:
任何一個國家對納稅人形成的網,都存在漏洞,區(qū)別在于漏洞的大小,而我國現(xiàn)金交易很頻繁,人們收入狀況尤其難以查證,那么工資薪金外的收入就變的很難監(jiān)控。,可以說漏洞是相當大的。要想在短時間內做到監(jiān)控有力基本是不可能的,那么目前的工作是什么呢?那就是約束制度了,就是對于一些重點納稅人要加大審查力度,只要能找出一筆收入不確實,那么我們就可以公布他的不實申報記錄,應該說這樣的威懾力是比較大的?赡懿簧陥蟮那闆r是比較少見的,除非是大家都不熟悉的人群,而對于比較熟悉的演員,房地產,金融,保險等的公認高收入行業(yè),稅務部門理所當然應該加強監(jiān)督,重點抽查申報不實的人群,然后形成公布的制度,提高納稅人的違法成本。
筆者認為除了制度方面應該健全之外,對于我們稅收理念的健全也應該是我們應該做的工作。比如,國外的理念是納稅人納稅來購買屬于自己的公共服務,在觀念上納稅人是處于主動的一方,而我國的情況是稅收是強制性的,納稅人如果不遵守就將有什么后果,而制度的缺失使得后果不成為后果,那么僅有的約束也沒有了,納稅人基本是處于被動的地位,沒有形成納稅購買公共服務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