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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開征燃油稅的各項準備已做好

2006-11-25 11:3 新聞晚報 【 】【打印】【我要糾錯

    目前,社會上比較關注交通稅費改革進展和公路養(yǎng)路費的征收等問題。為幫助公眾更好地了解有關情況,新華社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表示,交通稅費改革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授權,由國務院決定分步驟進行的,在燃油稅沒有出臺前,各地仍按照現行規(guī)定征收公路養(yǎng)路費等交通規(guī)費,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

    而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修改后,燃油稅之所以沒有出臺的原因,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解釋:2000年時,考慮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較高、波動較大,為穩(wěn)定國內油品市場,國務院決定分步實施交通和輛稅費改革。第一步,從2001年1月1日起,先行開征車輛購置稅取代車輛購置附加費;第二步,根據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變動情況,由國務院擇機出臺燃油稅。在此情況下,沒有推出燃油稅改革的具體實施辦法。不過國務院有關部門已經做好了開征燃油稅的各項準備工作。

    至于燃油稅有可能在什么時候出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答:近幾年,對與用車上路無關行業(yè)用油的補償機制和渠道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根據市場變化情況,積極推進燃油稅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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