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交通部的一紙通知使燃油稅年內出臺的推測落空,何時出臺燃油稅又成為爭論焦點。
昨(23日)天,國務院法制辦表示,將繼續(xù)密切關注國際市場石油價格變動情況,在恰當時機向國務院報告實施燃油稅改革的建議?磥砣加投惥唧w何時出臺目前難有定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昨天回答新華社記者提問時表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修改后,燃油稅之所以沒有出臺,原因在于2000年時,考慮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較高、波動較大,為穩(wěn)定國內油品市場,國務院決定分步實施交通和車輛稅費改革。近年來,國際市場油價持續(xù)大幅度上漲,并一直處于高位運行,燃油價格很不穩(wěn)定,我國成品油價格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在此情況下,沒有推出燃油稅改革的具體實施辦法。
據了解,國家為適時出臺燃油稅所進行的前期努力包括,治理交通和車輛方面的亂收費、亂設站(卡)、清理整頓成品油生產和流通秩序、清理整頓道路客貨運輸、城市出租汽車等公共客貨運輸市場等。國務院法制辦表示,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根據市場變化情況,積極推進燃油稅改革工作。不但會根據形勢發(fā)展變化情況,修改和完善燃油稅實施方案,并進一步落實改革配套措施。還會繼續(xù)密切關注國際市場石油價格變動情況,在恰當時機向國務院報告實施燃油稅改革的建議。
新思路:公路征稅可嘗試多稅種并行
“我國公路征稅可以嘗試新的思路。”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學院政法系主任張柱庭給出了不同的建議。
他所提倡的是“多稅種、低稅率、寬稅基”的思路,也就是說,在公路征稅的同時,分散負擔,如:客運附加費可以改成客運附加稅、運輸管理費改為運輸管理稅、養(yǎng)路費改成養(yǎng)路稅等等。
“在不改變納稅主體的前提下進行費改稅,而不是將所有稅收負擔全加在司機身上!睆堉フJ為,燃油稅的出臺牽扯到一個利益分配的問題,出臺燃油稅,出租司機等的負擔將會增加,而同時擁有私家車的人們負擔減少,就收入水平來講,前者又是遠不及后者的。這種利益分配的調整,勢必引發(fā)很多人的不滿。
在張柱庭看來,由于目前很多客觀問題沒有解決,國家在“十一五”期間出臺燃油稅的說法,他表示擔心。他認為,在燃油稅未出臺前,我國首要解決的是,制度完善問題。
[鏈接]
國務院法制辦:征收養(yǎng)路費合法
對于長期遭到合法性質疑的養(yǎng)路費征收問題,昨日國務院法制辦終于做出回應,稱在燃油稅出臺前,征收養(yǎng)路費是合法的。這也是國家權威部門首次對該爭議做出回應。
10月底,交通部發(fā)文再次明確2007年養(yǎng)路費還要繼續(xù)征收。由此,再掀新一輪養(yǎng)路費是否合法的爭論。不少法學專家和普通百姓要求撤銷“違法”養(yǎng)路費。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中央黨校教授卓翔則表示,從法律層面看,在燃油稅未出臺前的這段過渡期內,征收養(yǎng)路費合法。同時,他認為,國家出臺燃油稅要一步步進行,需要時間運作,在出臺前的這段時期征收養(yǎng)路費符合實際情況。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養(yǎng)路費?
養(yǎng)路費,專指中國現在實行的,對在普通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征收的專用于普通公路修建養(yǎng)護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其用途與現在實行的“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相似。養(yǎng)路費的征收似乎與共和國同齡。
目前,養(yǎng)路費依據《公路法》,國務院《公路路政管理規(guī)定》和交通部有關規(guī)定征收,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qū)制定,且各不盡相同。根據《公路法》,國家將用“燃油附加稅”替代養(yǎng)路費,該法的規(guī)定已經出臺數年,但其規(guī)定具體實施由國務院規(guī)定,至2006年止,尚未實施。養(yǎng)路費實行按車輛噸位計費的辦法,以月為基本繳費期間。特殊情形從該基本原則上演變。
什么是燃油稅?
燃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行使的汽車購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稅。它是費改稅的產物,是取代養(yǎng)路費而開征的,其實質是汽車燃油稅。開征此稅不是我國的首創(chuàng),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都開征了燃油稅。
有關部門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費的思路, 制訂了燃油稅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實施時,國際油價開始大幅上漲。于是,2000年左右,“費改稅”的重點轉向對經濟影響較小的農村稅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