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期待羅賓漢精神的回歸
日前,財政部有關人士對記者證實,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已正式上報國務院,起征點的調整被列為核心問題之一。
不過,財稅專家對記者說,國內個稅改革還要慢慢等。因為個稅制度的改革涉及的因素太多,更重要的是,目前的個稅制度改革實際是在很多方面的重建,不可能一次性推倒重來
能否繼續(xù)避稅?富人的心結
在西方,個稅被稱為“羅賓漢稅種”,意思是說個稅像羅賓漢一樣“劫富濟貧”。但在國內,據測算,在居民銀行存款中,“富人”階層的存款占總量80%,而國家80%的個稅收入是來自工薪階層。另據透露,我國高收入人群每年流失個人所得稅近千億元。國家計委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東琪由此曾經說,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有“劫貧幫富”的嫌疑。
據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副所長高培勇介紹,1993年設計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就是作為調節(jié)分配差額的手段來利用的。但十年之后,這個制度已經難以擔當分配任務,因為收入差距已不可同日而語。
有關專家表示,稅負不公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現行的分類稅制造成的。中央財大稅務系教授劉桓介紹,中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將收入分成11類,按不同稅率征稅,這造成同樣數額的收入因其來源不同而收取不同的稅額,以至于賺同樣多的錢,但交不一樣的稅,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甚至勞動所得交的稅要高于非勞動所得,譬如房屋租賃的收入。
專家分析說,采取分類方式,對不同的所得項目采取不同稅率和扣除辦法,極易造成納稅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費用,實現較多逃稅避稅行為。譬如,每月的工資扣除基本費用后交一次稅,到年底的獎金又扣除基本費用后交一次稅,這種逃稅避稅的方式被廣泛采用。分類方式更難以控制多收入渠道人群的稅源。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表示,個稅改革已明確了改革方案,將采取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征管辦法。不過,因涉及立法程序和征管的配套措施問題,在實際操作之前,大量的調查、研究、測算工作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劉桓說,富人個稅的征繳問題一直困擾著立法機構。在他看來,富人納稅問題,要考慮富人的整體經濟行為,如果其收入用來投資,無論是股票還是工廠,那么其收入的使用方向已不再表現為個人使用,就應該低稅甚至免稅。其實個稅對于調節(jié)社會收入層次并非是萬能的。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錢晟也表示,我們必須看到,個稅只是“調節(jié)收入”的一種輔助手段,真正縮小貧富差距還是要依靠初次分配。他說,稅收理論上有句名言:稅收只能使富人少富,而不能使窮人變富。錢晟解釋說,個稅所起的作用主要是“削峰”,“平谷”的作用更多地只能通過轉移支付去實現。譬如,增加中等收入人群,也就是財科所報告里提出的降低3000元~5000元區(qū)間收入的稅率。
目前,中國最高為45%的個人所得稅率偏高,中國鄰近的發(fā)展中國家稅率一般都在30%左右,而新加坡和中國香港特區(qū)只有20%.業(yè)內人士表示,高級人才往往會流向稅收較低的地方。
從目前來看,私營業(yè)主、演藝明星等人已經成為各地稅務局的重點監(jiān)控對象。
起征點工薪階層關注的問題
對于,將現行800元起征點調整到1200元的傳說,記者向國家稅務總局求證時,有關官員卻表示不便透露。不過,一直參與個稅改革調研的中央財大稅務系教授劉桓則對記者明確表示,1200元起征點的修改并非空穴來風。劉桓教授介紹說,目前的個人所得稅于1980年開征,由于當時城鎮(zhèn)職工平均每月工資收入僅為63.5元,遠遠達不到800元的納稅門檻,個稅的征收對象主要是針對外國人和國內知名的演藝界人士、作家等人群,是一種貴族稅種,主要用來調節(jié)富人的過高收入。1994年,國家對個人所得稅進行重大改革,現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主要包括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就會發(fā)現,800元起征點為什么已經不再適用,F行稅法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八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很顯然,800元起征點從制定到現在20年來,國內絕大部分地區(qū)的社會生活水平已經遠不是800元的最低生活標準。
調查結果也顯示,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每個職工的贍養(yǎng)系數是1.5,按600元的低收入標準算,那么他需要900元才能滿足最低生活標準,800元的個稅起征點在大城市里,已經侵蝕到居民必要的生活水平。實際上,不同城市的消費水平也使這一矛盾點正表現得日益突出。
新的起征點的討論也是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劉桓認為,800元的起征點對納稅人來說,必要費用扣除確實是偏低的,但國內地區(qū)間的收入差異是相當明顯的,統(tǒng)一提高個稅起征點也是不合理的。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白景明博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可以規(guī)定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然后有一個浮動的幅度,由各個地區(qū)自己來定。”他還表示,這個上下浮動的幅度可以是20%.
國家稅務總局人員對記者表示,新的起征點是1200元還是1600元,截止目前也沒個定論。有人建議,按綜合物價水平劃分不同類型的地區(qū),從而確定高低不同的起征點。
不過,有專家也認為,起征點遲遲沒有定論,是因為有關方面在考慮,調整是否會影響到財政進賬。從總體來看,雖然個人所得稅在國家財政收入中的比重還比較低,但在許多地方,個稅已經成為地方稅收的第二大稅種。
國家稅務總局的統(tǒng)計顯示,2003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為1418億元,占國家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從1994年的1.4%增長到6.5%,已成為中國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今年上半年的最新統(tǒng)計則顯示,個人所得稅收入達到881.18億元,同比增長20.6%.
有關專家透露,起征點的調整尤其會對經濟不發(fā)達地區(qū)的影響表現明顯。不過,中國稅務協(xié)會副會長楊崇春認為,起征點從800元提到1000元或者1500元,不會對整個財政收入造成影響,又可以減輕低收入者負擔。
不過,客觀地說,如果稅收改革僅僅依據稅收方面的信息作決定,是沒有道理的。因此,劉桓認為,無論1200元還是1500元起征,都缺乏說服力。他表示,個稅起征點實際上是老百姓的“生計扣除”,這應該與一個地方衣食住行的費用緊密相關,也就是說要和當地的物價指數或者消費指數掛鉤,這些數據應該說是比較容易得到的。
為什么征管難?
從專家的分析可以看出,稅源難以監(jiān)控是目前國內個人所得稅漏征的主要原因。反觀國內的稅收體制,我們也可以看到,目前的納稅申報基本流于形式,由于個人財產登記核查制度尚未建立,稅務部門無法對個人收入和財產狀況獲得真實準確的信息資料。以至于,只要不“自行申報”又無人檢舉,就可輕易偷逃稅,這基本是一個被動的稅收體制。
稅務征管人員對記者表示,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存在“三難”,即難征、難管、難查!半y征”是因為項目繁多,涉及人員廣泛,按月計征工作量大,耗時費神,很難做到分項目分次數準確到人:“難管”是因為個人收入的隱匿性、多樣性與稅務機關監(jiān)控掌握面的狹窄相抵觸:“難查”是因為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收入很多是以現金形式支付的,且名目繁多,賬務處理五花八門,稅務人員束手無策。
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介紹,發(fā)達國家把個人納稅號碼和他的社會保障號碼合起來,成為記載和體現他就職狀態(tài)和收入信息的號碼,這個號碼終生不變。賈康建議,國內也應該把個人的身份證號碼、社會保障號碼與稅號合而為一,這樣,每個人的所有收入信息,都將體現出在這個號碼下面,管理部門就能夠很好掌握個人信息了。
但是,當前要建立這樣一個信息平臺談何容易。賈康表示,光是財產登記制度的建立就很難,除了金融資產以外,不動產及其他的資產收入比如租金等收入,都應該合在一起,這樣才能使一個人在一個時間段的總收入能夠計算出來,然后對這個總收入征稅。
據介紹,為了建立這樣一個信息平臺,首先還要大力推行的金融實名制,要研究如何推行財產登記制度和所有金融資產賬戶的計算機聯(lián)網。只有在實名制的條件下,一個人所有的金融資產及資產生息情況都可以調出來合在一起,這樣就可能提供一個前提,才可以從目前分類的個人所得稅走向綜合的個人所得稅。
專家表示,相較發(fā)達國家的個稅制度,國內個稅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剛剛被提出,還處于起步階段,不僅國際的成熟經驗會沿用到國內改革中,國內的改革也將融入國際個稅發(fā)展趨勢之中。
個稅改革期待打破“劫貧幫富” 起征點有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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