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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 年 5 月收購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不含增值稅價格1640000元,該公司將收購的木材運往乙廠,委托其加工生產(chǎn)實木地板。該公司支付加工費 260000元,加工的實木地板無市場同類產(chǎn)品銷售價格,已知實木地板適用的消費稅率為5%,計算乙廠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1.計稅方法是什么 2.計稅公式是什么 3.納稅人是誰 代扣代繳人是誰 4.銷售方式是什么 5.計稅依據(jù)是什么

84784961| 提問時間:2024 05/31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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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消費稅是(1640000+260000)/(1-5%)*5%=100000 .計稅方法是什么 (組合計價)2.計稅公式是什么(原材料價+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 3.納稅人是誰 某公司代扣代繳人是誰:乙廠
2024 05/31 19:44
王曉曉老師
2024 05/31 19:45
銷售方式題里沒說,計稅依據(jù)(1640000+26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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