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 A企業(yè)與B企業(yè)簽訂了一項租賃協(xié)議,將其原先自用的一棟寫字樓出自給B企業(yè)使用,租賃期開始日為2020年3月31日。2020年3月31日,該寫字樓的賬面余額為50000萬元,已計提累計折舊100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為46000萬元,A企業(yè)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xù)計量。假定轉換前該寫字樓的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相等,稅法規(guī)定,該寫字樓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0。2020年12月31日,該項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48000萬元,A企業(yè)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 要求:計算2020年12月31日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計稅基礎、暫時性差異,寫出具體的計算過程,并編制A企業(yè)2020年12月31日與所得稅有關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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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賬面價值=48000萬元
計稅基礎=50000-10000-(50000-10000)/20=38000萬元
確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48000-38000=10000萬元
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10000*25%=2500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250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2500
2022 06/0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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