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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自行研發(fā)形成無形資產(chǎn)的稅法允許按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例如,無形資產(chǎn)成本8050,使用年限10年,當(dāng)期攤銷了半年,當(dāng)期稅前利潤10000,請問當(dāng)年的應(yīng)交所得稅費用是多少

84784964| 提問時間:08/1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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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8050/10/2=402.5 稅法允許按成本的 175% 攤銷,則稅法上允許的半年攤銷額為402.5*175%=704.375 會計利潤為 10000 元,由于無形資產(chǎn)攤銷的稅會差異,應(yīng)納稅所得額需要調(diào)整。 應(yīng)納稅所得額 = 會計利潤 - 稅法允許多攤銷的金額 =10000-(704.375-402.5)=9698.125 應(yīng)交所得稅=9698.125*25%
08/16 14:54
84784964
08/16 15:16
好的,感謝老師
樸老師
08/16 15:17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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