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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7月離職,給她補7月醫(yī)保,費用發(fā)生在8月份,是否要在8月工資表體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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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財稅法規(guī)規(guī)定,個人在雇傭發(fā)起人(雇主)的勞動期間應在每月月末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7月發(fā)生的社會保險費,在離職后補繳,那么該社保費用應當在8月份在員工薪酬發(fā)放時,由雇傭發(fā)起人承擔,并在8月工資表中體現(xiàn)。
拓展知識:雇主應及時完成雇員社會保險繳納義務,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以保證雇員獲得全面的社會保障,并可以獲得適當補貼。雇主也應盡快完成離職員工社會保險補繳義務,以確保員工的正常社保待遇。
2023 01/12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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