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判斷并糾錯,請先列出判斷理由,在進行糾錯。 題目:甲國一居民企業(yè) M,2015 度境內外稅前所得為 200 萬美元,同年還收到其在乙國子公司 S 的股息 28 萬美元 (已被扣繳了預提稅)。S 公司當年稅前所得為 100 萬美元, 已按乙國 30%的稅率繳納乙國公司所得稅 30 萬美元,并按 20%稅率代扣代繳了支付給 M 公司股息預提稅7萬美元。甲國實行抵免法,公司所得稅率為40% 。試計算M公司應納甲國公司所得稅額。

FAILED
84784970| 提问时间:2022 11/3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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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龍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師,注冊會計師
來源于子公司的所得=(28+7)/(1-30%)=50(萬美元) 母公司間接承擔的子公司所得稅額=30×(28+7)/70=15(萬美元) 母公司承擔的境外稅額=15+7=22(萬美元) 抵免限額=50×40%=20(萬美元),小于22萬美元,因而實際可抵免稅額為20萬美元。 A公司應納甲國所得稅=(200+50)×40%-20=80(萬美元)
2022 11/30 17:37
84784970
2022 11/30 17:56
請問老師,此題目是否存在問題。因為只是一道判斷糾錯題。
王小龍老師
2022 11/30 18:02
同學您好,我沒有看出來那里錯誤
84784970
2022 11/30 18:04
好的老師,謝謝您!
王小龍老師
2022 11/30 18:04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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