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王某為居民納稅人,2017年入職,2021年1月取得以下收入: (1)應發(fā)工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2000元。(3)取得稿酬所得40000元。問題: (1)新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除子女教育外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還有哪些? (2)計算當月王某工資、薪金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 (3) 計算當月王某勞務報酬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 K 4) 計算當月王某稿酬所得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 (5)計算當月王某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

84785025| 提問時間:2021 12/05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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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芳芳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你好,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房租、贍養(yǎng)老人、大病醫(yī)療、學歷教育; 當月王某工資、薪金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10000-5000-1500-1000)*3%=75 計算當月王某勞務報酬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2000-800)*20%=240 稿酬所得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40000*56%*20%=4480 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 4795
2021 12/05 19:38
84785025
2021 12/05 19:39
最后一題沒有計算公式嗎
胡芳芳老師
2021 12/06 06:21
同學你好,就分項目預交的75+240+448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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