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以不動產投資繳納個稅有困難的可否分期繳納
問:個人以不動產投資繳納個人所得稅有困難的是否可以分期繳納?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文件規(guī)定, 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自發(fā)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本通知規(guī)定的分期繳稅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問:個人以不動產投資繳納個人所得稅有困難的是否可以分期繳納?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文件規(guī)定, 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自發(fā)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本通知規(guī)定的分期繳稅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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