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定于7月1日正式生效。屆時,借助這部被視作打擊海外避稅“利器”的法律,美國財政每年能增加大約8億美元收入。
3大招
美聯(lián)社28日報道,《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2010年3月18日由美國總統(tǒng)貝拉克·奧巴馬簽署成為聯(lián)邦法律,主要包含3大條款:
其一,要求外國金融機構與美國國內稅收署簽署一份協(xié)議,以確認在這些機構開戶的美國客戶。這些機構須將金額超過5萬美元的美國人賬戶信息提供給美國政府。
對于違反《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的外國金融機構,作為懲罰,美國政府將對其在美國境內的投資收入扣繳30%的稅,甚至這些機構會被在美國資本市場上凍結。
其二,要求包括生活在海外的美國人向美國政府報告他們在海外的金融賬戶。如果某人少報某一秘密海外金融資產(chǎn)的收入,將面臨40%的罰金。
其三,修補了一個稅收漏洞。之前,一些外國投資者曾利用把在美國的股息轉變成“股息等價物”,以逃避稅收。
按照一些媒體的說法,這部法律旨在讓美國納稅人更加遵守規(guī)定,而并非針對外國人。
美國財政部說,美國已與全球80多個司法管轄區(qū)達成了《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相關協(xié)議,涉及超過7.7萬家外國銀行、投資基金和其他金融機構。
美國財政部分管國際稅收事務的副助理部長羅伯特·斯特克說:“顯然國際社會強力支持《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這一成功將幫助我們實現(xiàn)阻止逃稅和縮小稅收缺口的目標。”
存爭議
據(jù)估計,因海外避稅,美國財政每年損失大約1000億美元。媒體評述,這部法律將使美國納稅人更加難以通過海外賬戶或空殼公司隱藏資產(chǎn),從而能彌補聯(lián)邦稅收收入。
不過,這部法律在美國國內也存在爭議,主要涉及執(zhí)行難度、執(zhí)行費用以及可能影響對外關系等方面。
一些專家預計,這部法律每年或將為美國財政增加大約8億美元收入,但執(zhí)行的代價可能更難估計。
另外,讓外國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自掏腰包,收集美國人的信息并交給美國國內稅收署,可能會引發(fā)不滿。加拿大前財政部長吉姆·弗萊厄蒂就曾說過,這將是讓加拿大的銀行成為美國國內稅收署的“分支機構”,將危及加拿大的隱私權。
當然,根據(jù)美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相關協(xié)議,除其他國家向美國政府提供美國人的金融賬戶信息,美方同樣也要把在美國的其他國家公民賬戶信息提供給相應國家。
今年1月,美國共和黨全國委員會曾通過決議,要求廢除這部法律,卻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