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消費稅4月1日啟動外國游客可申請退稅
據(jù)《新海峽時報》3月24日報道,馬來西亞財政部副部長阿末馬斯蘭(Ahmad Maslan)表示,從4月1日消費稅(GST)生效起,外國游客離開馬來西亞時,可在馬國內(nèi)8個主要機場申請退稅,包括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KLIA2),士乃國際機場(Senai),亞庇國際機場(Kota Kinabalu),古晉國際機場(Kuching)、檳城國際機場(Penang),同時,在彭亨州的蘇丹阿末沙機場(Sultan Ahmad Shah)以及位于雪蘭莪梳邦的蘇丹阿都阿茲沙機場(Sultan Abdul AzizShah)也設(shè)有退稅柜臺。
馬斯蘭表示消費稅退稅僅限外國游客,外交官允許在完成任期后申請退稅。馬來西亞公民、永久居民、陸路海路游客、機組人員等不予退稅。只有在特許商家超過300馬幣的商品才滿足退稅條件,相關(guān)商品需手提或托運出境,其中煙酒類產(chǎn)品不予退稅,貴金屬和寶石產(chǎn)品按照相關(guān)規(guī)定予以退稅。不超過300馬幣的退還稅款以現(xiàn)金支付,否則通過支票或者銀行轉(zhuǎn)賬返還。
實務(wù)指南
距11月報稅開始還有 天 |
|
新政解讀 | 納稅輔導(dǎo) |
答疑精華 | 財經(jīng)法規(guī) |
直播課程 | 會計準(zhǔn)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