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案剖析:往來賬目顯異?,F金赤字露破綻
某稅務檢查組日前到A公司檢查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情況。檢查人員發(fā)現,A公司被檢查年度的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稅負均明顯低于行業(yè)平均水平,且各月間的增值稅稅負差異較大,與該公司產品銷量不協調,與上一年度各月對比,也無規(guī)律可循。但該公司在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費用列支、所得稅稅前扣除等方面的核算似乎比較規(guī)范,或許A公司為“迎接”納稅檢查事先作了“準備”。
對此,檢查組李組長提出了三方面檢查思路:一是盡可能查找A公司人為修飾會計數據和調節(jié)稅負的痕跡,特別是年末很可能出現的影響稅負高低事項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二是找出A公司沒有關注到的環(huán)節(jié),特別是與涉稅數據相關的資金往來、成本費用;三是對重點存貨進行核對,從中找出因賬外經營與賬面實時記錄情況不同步、不一致的情形。
根據上述思路,檢查人員發(fā)現,A公司總經理個人的其他應付款賬戶業(yè)務發(fā)生頻繁,三年來貸方余額越來越大,從未向總經理支付過利息。這一異常情況讓檢查人員“嗅”出了該公司存在賬外經營的“味道”。檢查人員循著該賬戶貸方發(fā)生額,追蹤到現金賬戶,發(fā)現現金賬戶的借方額很多來源于向總經理的個人借款,且借款余額過大后才歸還一筆整數。A公司對現金日記賬沒有日清月結,看不出現金賬戶經常出現的紅字余額,當檢查人員將被檢查年度各月的現金發(fā)生額按照賬面借、貸方發(fā)生額結出余額后,幾乎每個月都出現貸方余額。
李組長就此請A公司財務科徐科長作出解釋。徐科長表示,這是因為現金會計記賬不及時,以及沒有序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所致。同時拿出兩張會計憑證作為證據:一是應該做現金借方的滯后,二是應該做現金貸方的提前。這樣的情況經常出現,由此造成現金日記賬出現紅字余額。
為了弄清實際情況,李組長請檢查人員從被檢查年度現金賬戶的年初數開始,按照各項現金增減業(yè)務的實際發(fā)生時間,嚴格序時登記借、貸方發(fā)生額。重新登記完成的現金日記賬每月仍有好多天出現貸方余額,多的十多天,少的也有兩三天。李組長將情況向徐科長說明后,請徐科長解釋。徐科長說,由于現金會計同時兼管另外一家B公司的現金賬,一定是借用了B公司的現金。李組長請徐科長將B公司的現金日記賬拿出來,并說要對B公司的現金日記賬,嚴格按照序時登記的方法重新記載,做到日清月結,如果A公司賬面出現現金紅字的當天,B公司當天現金日記賬的借方余額大于A公司現金日記賬的貸方余額(絕對值相比),則說明B公司當天的現金余額足以借給A公司,即A公司現金日記賬的紅字余額是因挪用了B公司的現金所致,否則就說明徐科長的解釋不對。徐科長只好向李組長承認了A公司存在的問題。
原來,A公司為了達到少納稅的目的,將現金銷售且不需要開具發(fā)票的部分收入由現金會計另外存放到公司的“小金庫”。由于現金銷售收入不入賬的金額累積過大,使得公司流動資金經常出現周轉困難,便由現金會計以向公司總經理借款的名義給公司補充資金,大多是從銀行取款后先用于周轉,或直接使用計入“小金庫”的現金,沒有關注到公司賬面上的現金余額是否已出現赤字,從而露出了破綻。
企業(yè)不得截留業(yè)務收入,不得設立“小金庫”,這些規(guī)定不僅在財經紀律及稅法中早有規(guī)定,而且《企業(yè)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6號——資金活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也作了明確規(guī)定,企業(yè)在生產經營及其他業(yè)務活動中取得的資金收入應當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設立“小金庫”。但總有一些企業(yè)為了利益最大化鋌而走險。上述案例中,A公司為了偷稅,采取了常見的收入不入賬的手法。但偷稅行為一定會打破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軌跡,最終使稅負降低。檢查人員只要稍加留心,就能發(fā)現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