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當期應交增值稅時怎樣計算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
【問題】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可售建筑面積9.5萬平方米,現在銷售5000平方米,計算當期應交增值稅時怎樣計算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第五條規(guī)定,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
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是指當期進行納稅申報的增值稅銷售額對應的建筑面積。
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是指房地產項目可以出售的總建筑面積,不包括銷售房地產項目時未單獨作價結算的配套公共設施的建筑面積。
根據上述規(guī)定,房開企業(yè)銷售5000平方米,計算當期應交增值稅時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9.5萬平方米)×支付的土地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