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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簡易計征增值稅的固定資產,可否部分放棄減免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8/10/11 17:22:12 字體:

  【問題】

  銷售按簡易計征增值稅的固定資產,是否有的可以放棄減免,有的減免不放棄減免?

  【答案】

  財稅「2016」36號:第四十八條 納稅人發(fā)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guī)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減稅,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放棄免稅、減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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