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地稅函[2010]153號
頒布時間:2010-07-19 14:23:38.000 發(fā)文單位: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方稅務局(不含大連):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工作,根據(jù)《關(guān)于進一步明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遼地稅發(fā)[2009]76號)精神,現(xiàn)就有關(guān)備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單位向地稅機關(guān)報送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由主管地稅機關(guān)核實,市局所得稅管理部門審核后上報省局備案。
二、在上報省局備案前,由市局所得稅管理部門按照以下內(nèi)容向省局出具書面審核意見:
1、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的真實性及合理性;
2、公車改革前三年公車平均支出額及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向個人支付的公務用車總費用;
3、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情況。
三、省局將根據(jù)市局所得稅管理部門的審核意見,對企業(yè)提交的公務用車改革方案進行備案。
二Ο一Ο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