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下長期借款賬務處理
1、長期借款的概念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yè)為擴大生產(chǎn)經(jīng)營增加固定資產(chǎn)而向金融機構等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款項。
長期借款按其償還方式,可分為定期償還和分期償還。定期償還的長期借款,是指按規(guī)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還清全部本息。分期償還的長期借款是指在借款期內,按規(guī)定分期償還本息。
長期借款按計算利息的方法,可分為單息長期借款和復息長期借款。單息借款是指計算利息時,上期的利息并不計入本金之內,僅按本金計算的利息;復息長期借款計算利息方法是,上期利息計入本金,再行計息,俗稱利滾利。
長期借款的償還方式、計息的利率、償還期等都要在借款協(xié)議中明確規(guī)定。
2、長期借款的核算
為了總括反映和監(jiān)督企業(yè)長期借款的借入、應計算的利息和歸還本息的情況,應設置“長期借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項借款。
?。?)本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和貸款種類,分別“本金”、“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
?。?)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倨髽I(yè)借入長期借款,應按實際收到的現(xiàn)金凈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谫Y產(chǎn)負債表日,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fā)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利息金額,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或“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實際利率與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③歸還長期借款本金時,借記本科目(本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按應轉銷的利息調整、應計利息金額,借記或貸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fā)支出”等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應計利息)。
?、芷髽I(yè)與貸款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比照“應付賬款”科目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的攤余成本。
【例】某企業(yè)2007年1月從農(nóng)行借入長期借款1000000元,用于擴建廠房,年末完工交付使用。借款期為三年,年利率9%,每年年末歸還借款利息,到期一次還清本金,企業(yè)賬務處理如下:
?、俳杩畲嫒脬y行時: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貸:長期借款——固定資產(chǎn)設備借款 1000000
每年應計利息=本金×利率=1000000×9%=90000(元)
?、?007年12月完工交付使用時計算計入工程利息:
借:在建工程 90000
貸:應付利息 90000
③2007年末支付銀行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90000
貸:銀行存款 90000
?、?008年按月預提借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7500
貸:應付利息 7500
年末償還借款利息會計處理同③。
第三年末計算應付利息的同時歸還本息:
借:財務費用 90000
貸:應付利息 90000
借:長期借款 1090000
貸:銀行存款 1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