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財[2005]50號
頒布時間:2005-07-04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江蘇省教育廳、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
各高等學校:
教育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財[2005]10號)下發(fā)后,部分學校來電來函,反映執(zhí)行中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經研究,現(xiàn)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學分制收費問題。高等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改革,須按照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教財[2002]107號、蘇價費[2002]348號、蘇財綜[2002]131號)精神制定本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報經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批準后執(zhí)行。實行學分制收費后,學生按當年所選課程的學分及每個學分收費標準交納學費。學生正常完成學業(yè)所交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于實行學年制收費的學費總額。對于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學校要給予一次免費補考機會,對補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生,可按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行學年學分制收費的學??梢詤⒄請?zhí)行。
二、關于代辦教材及收費問題。鑒于學生教材長期以來一直由學校統(tǒng)一代辦,且目前由學生自行購買教材存在許多不便,處理不當將影響學校正常教學活動,因此,今年高校學生教材原則上仍由學校統(tǒng)一代辦。學校統(tǒng)一代辦的僅限于教學大綱規(guī)定課程的教材。學校為學生代辦教材必須遵循不營利的原則。要通過公開招標盡量降低教材價格,教材折扣除支付教材采購過程中的運輸費、搬運費和教材損耗外,其余應全部抵充學生的書本費。學校使用自編教材的,其費用按實際成本確定。學校代收的教材費用,應在學年結束時,按實際支付的費用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三、關于學生體檢收費。學校按規(guī)定對入學新生組織體格檢查的,可收取體檢費。新生體檢項目:內科、外科、肝功能(ALT)、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和胸部X光透視,具體收費標準可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相關行業(yè)人員健康檢查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價費[2004]441號)規(guī)定執(zhí)行,每生不超過20元。高??筛鶕?jù)需要增加結核菌素試驗檢查,具體收費標準由省物價局核定。畢業(yè)生就業(yè)前需體檢的,由學生自行體檢并交納體檢費,學校不統(tǒng)一組織。
四、關于學生軍訓服裝收費。國家為強化學生國防意識,由高校組織學生參加軍訓的,可統(tǒng)一為學生代辦軍訓服裝。但學校必須通過公開招標采購的方式,為學生提供質優(yōu)價廉的軍訓服裝,具體收費標準由各校根據(jù)實際采購價格制定。
五、關于學生公寓用品采購。學校為學生提供公寓用品等服務,必須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為方便學生和學校管理,各高??稍诩陌l(fā)學生錄取通知書時,注明可以為新生代為辦理的公寓用品的項目與價格,供學生自行選擇,不得強制要求統(tǒng)一配備。各學校要按規(guī)定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公寓用品,確保公寓用品質量,并按實際采購成本收取費用,不得營利。
六、關于學生課余時間使用計算機收費。高校學生在教學計劃規(guī)定之外使用學校計算機的,學??墒杖∩蠙C費,具體標準為每小時1元。
七、關于證、卡工本費問題。各高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學生證、?;铡D書證、畢業(yè)證書等各類證卡工本費。學生丟失上述證、卡,學??砂床怀^成本兩倍的標準收取補辦費用。
八、各高等學校所有代辦性收費必須嚴格遵循必要性原則,服務性收費必須遵循自愿的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和收費,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高等學校收取的所有代辦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項目,必須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登記,并由學校財務部門統(tǒng)一核算和管理。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酌情減收或免收有關費用。
九、本通知自2005年新學年開始執(zhí)行,此前有關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200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