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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通過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等4家單位公益救濟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滬財法[2008]3號

頒布時間:2008-01-23 09:31:25.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qū)縣財政局、稅務局,各財稅分局: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現(xiàn)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通過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等4家單位公益救濟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75號)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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