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購買禮品的關稅籌劃
根據(jù)關稅規(guī)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系指進入我國關境的非貿(mào)易性的應稅自用物品,其中就包括饋贈物品。對這些物品征收的進口稅包括關稅、代征的國內(nèi)增值稅和消費稅。納稅人是入境行李物品的攜帶人和進口郵件的收件人。
進口關稅對煙、酒、化妝品、金銀及其制品、包金飾品、紡織品和制成品、電器用具、手表、照相機、錄像機、汽車等規(guī)定了不同的稅率,而且差異很大。其中金銀及其制品、包金飾品是免稅的,酒的稅率是200%,錄像機的稅率是150%,手表的稅率是100%。假如,王某在國外買了300美元的酒、400美元的松下錄像機、300美元的手表作為探親禮物的話,他所負擔的進口關稅為:
應納關稅額=300×200%+400×150%+300×100%
?。?00+600+300
=1500(美元)
王某共花了2500美元在探親禮物上。如果王某用1000美元購買金銀及其制品、或包金飾品的話,由于金銀制品及包金飾品免稅,那么他就不負擔關稅,即節(jié)稅1500美元。
上一篇:精明者 稅收籌劃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