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剛開始時,提高個稅起征點就成為代表、委員及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多位代表、委員建議提高起征點。正當人們期待好消息傳來時,全國政協(xié)委員、財政部副部長廖曉軍明確表示“個稅起征點暫時不會調整”。這不僅引來部分代表、委員不解,也引來網(wǎng)友紛紛“拍磚”。
不提高引來“拍磚”
廖曉軍除明確表示不提高個稅起征點外,還表示,調個稅需要很多條件,現(xiàn)在外部很多條件不具備。他們不否認這是一個好方法,將來也可能是一個方向,但這幾年不可能調整。
對此,全國政協(xié)委員、江蘇省社會科學院院長宋林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出質疑:“你都定了,要我們來干嘛?”他認為,這樣的大事決定權不應該在一個部委,“代表、委員們還沒討論,你表什么態(tài)?”
全國政協(xié)委員、廣東省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朱征夫也認為,不上調是不合理的,他不是主張一定要上調,而是主張應該看不同家庭的負擔情況。有些人收入很高,但家庭負擔很重,應該根據(jù)家庭總收入或者家庭人均收入來計算。
由于從去年開始就一直有提高個稅起征點的聲音,兩會開始后,諸多代表、委員也建言“提高個稅起征點”,廖曉軍此言一出,失望的網(wǎng)友紛紛“拍磚”。
記者在網(wǎng)易等網(wǎng)站上看到,不少網(wǎng)民的言詞甚至有些過激。重慶一位網(wǎng)友說,以前工人工資30元—50元/月時,個稅起征點是800元,是工資的16至20倍,現(xiàn)在就算平均工資1000元,個稅起征點最低也該16000元了。也有網(wǎng)友表示,現(xiàn)在的個稅標準成了普通老百姓繳稅,老板卻不繳稅。有網(wǎng)友表示:經濟形勢不好,老百姓的生活面臨壓力。不少企業(yè)降薪,裁員。少征點個人所得稅,不可以嗎?還有網(wǎng)友表示:“漲稅半夜都行,降稅幾年難成”、“漲價、收個稅等條件相當成熟?”
當然,不少網(wǎng)友也發(fā)現(xiàn)了理性的聲音,如有網(wǎng)友表示,應該分地區(qū)標準提高個稅起征點,不能一刀切。
代表、委員紛紛表示“應提高”
事實上,自兩會召開以來,提高個稅起征點一直是代表、委員們討論比較多的話題之一。
今年的全國政協(xié)會議剛召開,全國政協(xié)委員、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劉紅宇律師就向大會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暫時調至5000元,以提振民眾消費信心。她建議,國家應該階段性調整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紤]到目前還很初級的社會保障體系,民眾負擔較重,2000元的起征點顯然太低。同時,為了應對金融危機,顯示政府“讓利于民、不與民爭利”,暫在兩年內將個稅起征點調高至5000元,兩年之后,如果經濟形勢好轉,可以適當回調個稅起征點。此外,她還表示,為了達到大幅減稅的目的,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應大幅調低。
隨后,多位堪稱重量級人物的代表、委員也表示“應提高起征點”。全國人大代表、聯(lián)想集團董事長柳傳志希望進一步減低個稅,建議把個稅起征點調到3000元以上;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掌門人宗慶后在議案中也明確提出,應該將起征點調到5000元;全國政協(xié)委員、均瑤集團董事長王均金也建議把個稅起征點調至3000元。
今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住魯全國政協(xié)委員、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合伙人、青島分所主管合伙人張國俊表示,起征點確實應大幅度提高,“起征點至少應在5000元以上。”他認為,中國保障體系不完善,應降低老百姓的負擔,應藏富于民,“老百姓有錢了,才會去消費。”
住魯全國人大代表、山東中瑞海產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于曉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雖然認為國家不提高有自己的理由,且目前為應對金融危機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再出臺政策應該慎重,但她表示,提高個稅起征點顯然對會消費產生拉動作用,因為很多老百姓考慮到醫(yī)療、養(yǎng)老、住房等實際情況,不敢花錢。她舉例說,以小兩口的家庭為例,如果剛貸款買了住房,壓力就比較大。她認為,起征點提高到3000元比較合理。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不少代表、委員認為,現(xiàn)在調高個稅起征點正是時候,很有現(xiàn)實意義,有助于刺激消費,拉動內需,有利于渡過眼前的危機。
個稅征收須“動大手術”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不少代表、委員不僅認為應該提高個稅起征點,還認為應該對個稅征收“動大手術”。其中觀點比較統(tǒng)一的是以家庭為單位征收。
“應該進行系統(tǒng)調整。”張國俊委員表示,他今年提交了一份有關個稅的提案。他說,隨著社會發(fā)展,百姓收入構成發(fā)生了巨大變化,除薪金收入外,投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等已成為很多人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弱勢人群主要是靠薪金,而企業(yè)所有者等很多人則基本不靠薪金”,因此征收個稅應改為以調整個人收入水平為主。
張國俊表示,目前我國采用的分類所得稅制已不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居民收入的現(xiàn)狀,且由于其稅制過于復雜、納稅級次過多、稅率結構與水平不合理,既難以對個人收入進行全面調節(jié),也難以體現(xiàn)公平稅賦、合理負擔的原則。
同時,由于現(xiàn)行稅制及稅率設置不科學,導致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之間的差異較大,各項所得之間的稅負差異明顯,特別是出現(xiàn)了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等勞動所得的稅賦遠高于利息、股息和紅利等資本所得稅賦的不合理現(xiàn)象,從而使本來收入來源少、水平低的工薪收入階層實際用于日常消費和家庭生活的可支配收入更趨偏少;以個人為單位征收等措施,使收入來源多元化的納稅人的稅負較輕,而收入來源單一的納稅人稅負反而較重。
“比如,靠薪金得來的收入納稅的比例為5%至45%,低于投資性收入20%的比例;而沒有考慮到家庭,撫養(yǎng)人口多的人可能生活難以保障。”張國俊說,如果家里只有一個人掙錢,小孩要養(yǎng)活、要教育,老人要養(yǎng)活,一個人辛辛苦苦掙了幾千元,征稅后家庭就承受不了;而計劃生育已經實行多年,目前有的獨生子女已經挑起家庭大梁,他們家庭負擔很重。“如果不考慮他們的家庭負擔,顯然是不對的。”同時,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老百姓的保障、福利差,農村甚至幾乎沒有保障,一刀切向他們征稅顯然不科學。
因此,在張國俊看來,不僅僅是提高起征點的問題。在他的建議中,很重要的一條是以家庭為單位征稅。
據(jù)了解,劉紅宇提案中有一條也是建議以家庭總收入為單位進行征稅。于曉玉也贊成以家庭為單位征收。此外據(jù)悉,全國政協(xié)委員伍中信等人也提交了有關個稅的提案。其中伍中信強烈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應降低工薪族、個體戶稅費
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7日建議,需制定各種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的辦法,包括降低工薪階層和個體戶等低收入群體的稅費負擔等。
許善達建議,增加居民消費,有關政府部門應建立并定期公布不同社會群體的收入狀況的統(tǒng)計指標體系,使用世界銀行每天一美元收入的貧困線標準來統(tǒng)計中國的貧困人口數(shù)量,將上述指標與GDP增長和節(jié)能減排等并列為對各級政府的考核指標。同時,統(tǒng)籌設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的各項政策,包括降低工薪階層和個體戶等低收入群體的稅費負擔等。
“個稅不調”誰說了算?
若在平時,財政部官員這一“不會調整”的表態(tài),或許不會讓人太感意外。但現(xiàn)在在全國兩會這個“節(jié)骨眼”和鄭重場合上,尤其在許多代表、委員正紛紛就個稅改革提交大量議案建議的情況下,財政部仍然如此表態(tài),就讓人有些匪夷所思、莫名驚詫了———個稅起征點是否調整以及什么時候調整,難道是作為政府部門的財政部就可以“乾綱獨斷”地自我決定的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依據(jù)法律,無論是制定還是修改,均屬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職權范圍。這正如有專家尖銳指出的,“無論代表個人還是財政部,他都無權這樣說”,“這樣的大事決定權不應該在一個部委”。按照《代表法》和《全國人大組織法》的相關規(guī)定,這樣的議案,依據(jù)法定程序也是完全可以被“列入大會議程”,進而付諸表決的。
就法理和法律程序而言,財政部門的這一表態(tài),有明顯的越權之嫌,但從現(xiàn)實和經驗層面來看,又司空見慣。
長期以來,無論是立法還是法律修訂,我們慣常遵行的事實上都是一種“行政主導”式的程序,也即立法或法律修訂議案的動議、起草,一般均由相關行政部門提出并主持起草,然后再交由人大審議通過。雖然法律也賦予了人大代表直接向人大提交議案的權利,但在現(xiàn)實中,卻并沒有成為立法和法律修訂的常規(guī)常態(tài)。
很顯然,這樣一種“行政主導”的程序缺憾,正是財政部官員不自覺地作出“個稅起征點暫時不會調整”表態(tài)的基本背景,同時亦是人大制度本身尚需進一步完善和深化其民主內涵、品質的一種缺憾———至少,就個稅改革而言,“稅收法定”進而讓稅法更充分地反映和尊重納稅人的意見、要求,而不是任由行政部門來做決定,實乃一項基本的民主法治原則,絕不可等閑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