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tǒng)計局昨日公布了7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繼6月超過4%之后,7月CPI同比增幅達5.6%,創(chuàng)出十年新高。該數據遠遠高于銀行一年期稅后2.664%(利息稅20%)的存款利率,我國儲蓄存款的負利率程度日益加劇。持續(xù)的負利率現象顯然不利于我國經濟又好又快的發(fā)展。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從8月15日起,我國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由20%調減為5%。這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儲蓄存款負利率的狀態(tài),但至少將大大緩解儲蓄存款負利率的程度。那么,利息稅稅率是否會調減至0?利息稅的調整又會給普通市民的理財生活帶來怎樣的影響?
8年來首次調整
在分析利息稅調整會產生何種影響之前,有必要先追本溯源,了解何謂利息稅。利息稅的全稱是“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它主要是針對個人在中國境內存儲人民幣、外幣的利息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整個稅制體系中,利息稅的設定和執(zhí)行可謂幾經起伏,一波三折。1950年,我國政府曾頒布《利息所得稅條例》,首次開始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稅。然而到了1959年,隨著以低工資為特征的八級工資制的推行,普通市民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被大大縮小,國家遂于當年停征了存款利息所得稅。之后,隨著經濟的穩(wěn)步發(fā)展,政府開始重新逐步完善國內的稅制體系,于1980年和1993年先后頒布、修訂了個人所得稅法,并把利息所得正式納入征稅項目。鑒于當時居民的收入偏低和儲蓄水平不高的現實,又都對利息所得附加了免稅規(guī)定。
隨著時間的推移,到上世紀90年代末期,國內經濟發(fā)展出現了通貨緊縮的現象。為了將老百姓的存款從銀行體系釋放出來,繼而拉動內需,政府決定恢復對存款利息所得征稅。1999年8月30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取消了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稅的規(guī)定,并明確了開征時間和征收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于是,自1999年11月1日起,全國便正式開始統(tǒng)一征收利息稅,并規(guī)定開征稅率為20%。從那時起,20%的利息稅便一直延續(xù)至今。
今年7月20日,國務院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決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將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由現行的20%調減為5%。有經濟學家分析,這象征著政府對市場發(fā)出一個明顯的信號,國家的宏觀調控措施將進一步控制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由原來的防止通貨緊縮轉變?yōu)槎糁仆ㄘ浥蛎洝?/p>
據了解,目前世界上有多個國家對居民儲蓄征收利息稅。德國的儲蓄利息稅稅率為30%,主要針對高收入人群。如果單身者個人存款利息低于6100馬克、已婚者低于1.22萬馬克,就可在存款時填寫一張表格,由銀行代為申請免征利息稅;瑞士的利息稅稅率為35%,而且對在瑞士居住的外國人的銀行存款也同樣征繳;韓國的存款利息被算作總收入的一部分,按總收入納稅。銀行每3個月計付一次利息,同時代為扣稅;菲律賓的利息稅稅率為20%,在菲律賓的外國人或機構(非贏利機構除外)也照此繳納;澳大利亞的存款利息計入總收入,一并繳納所得稅。所得稅按總收入分不同檔次,稅率由20%-47%不等;日本的利息稅稅率為15%。
另外像瑞典和美國等國,雖然沒有正式的利息稅,但會征收個人資產的資本所得稅。瑞典凡是通過資本和固定資產獲得的收入,都要繳納資本所得稅,該稅率為30%。資本所得包括存款利息、股息、債息及房租等收入。但政府為了鼓勵消費,會為那些申請了消費貸款的人提供30%的貸款利息補貼。
美國規(guī)定,無論是工資、存款利息、稿費還是炒股獲利,都要繳稅。納稅局會統(tǒng)計個人的實際收入,在固定的時間寄出賬單,居民的總收入在哪一檔,就按哪一檔的稅率納稅。以1994年為例,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共分為五個等級,各個所得稅等級的邊際稅分別是15%、28%、31%、36%及39.6%。按照最窮、次窮、中等、次富、最富5檔標準劃分,各檔稅負占家庭所得的比重(有效稅率)分別是-3.2%(即低收入的家庭不僅不要納稅,反之可以得到政府一些補助及退稅)、2.8%、6.2%、8.7%、15.5%。
經濟學家激辯利息稅
從總體上來說,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這8年來,利息稅在鼓勵消費和投資、合理調節(jié)個人收入、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確實發(fā)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近年來國內經濟學家關于取消利息稅的呼聲卻始終不絕于耳。歸根結底,這主要是因為國內的經濟發(fā)展形勢發(fā)生了本質的轉變。
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政府曾先后數次修訂《個人所得稅法》,但對于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存款所得利息稅卻顯得猶豫不決。因為當時中國內地的居民存款余額還比較小,貿然征收利息稅將對居民資產造成損害,于是,政府多次在修訂案中規(guī)定免征利息稅。然而,1997年席卷亞洲的金融危機,卻使我國的經濟形勢發(fā)生了很大的改變,通貨緊縮漸漸成了國內經濟發(fā)展的主要特征。為調控經濟,中國人民銀行從1996年5月1日起,連續(xù)7次降低人民幣存、貸款利率,但居民儲蓄存款余額持續(xù)增長的現象依然無法緩解。到1999年6月底時,國內城鄉(xiāng)儲蓄存款的余額已達59174億元,銀行存貸差達10000多億元。
為了解決緊縮難題,大力發(fā)展國內經濟,國家重新開始考慮恢復征收利息稅。政府希望通過此舉“一箭三雕”,一是抑制儲蓄促進消費;二是促進居民儲蓄流向投資領域;三是通過對高收入者征收利息稅,能縮小城鄉(xiāng)差距、貧富差距。在這樣的全局考慮下,利息稅的征收便“一錘定音”。
然而,利息稅的實施過程卻并非一帆風順。在實施后沒幾年,便有一些經濟學家提出要求廢止利息稅,這種觀點的基本理由就是,利息稅造成了“負利率”以及“一刀切”的征收辦法不合理。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系主任史建平就曾表示,利息稅必須取消,因為利息稅加劇了負利率。所謂負利率,即CPI快速攀升,導致銀行存款利率實際為負。比較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5月、6月CPI數據,可以清楚地看到,“負利率現象”已愈演愈烈。6月CPI同比上漲4.4%,而當時一年期名義存款利率為3.06%,扣除20%的利息稅后為2.448%,計算下來,實際利率是-1.952%;而5月的實際利率是-0.952%。史建平指出,負利率已經是對儲戶的一種無形稅收,而征收利息稅無疑又加重了儲戶的稅收負擔,或者說使負利率的缺口更大。這種狀況將造成兩種后果:一方面,降低儲戶的消費能力,最終影響消費,對經濟發(fā)展不利;另一方面,儲蓄存款是銀行主要的資金來源,嚴重的負利率可能會導致儲蓄滑坡,給銀行帶來流動性風險,最終影響到金融和經濟的穩(wěn)定。
除了為人詬病的負利率,“一視同仁”的征稅辦法也讓經濟學家感到擔憂。有專家指出,國內實行的利息稅既沒有采用世界各國通行的所得稅收優(yōu)惠原則,也沒有采取累進稅率的規(guī)則。這樣,利息稅的主要征收對象變成了我國中低收入者,完全脫離了其調節(jié)貧富差距和促進社會公平的初衷。
按照經典經濟學理論,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一個前提就是納稅人的收入是能夠提高其支付能力的。當前,我國對利息征稅實行的比例稅率,是不同收入者一律按20%的稅率進行納稅。相比之下,高收入者、低收入者的納稅額與其負擔能力是不匹配的,尤其是低收入者要全面納稅顯然是不合理的。利息稅的主要來源是定期儲蓄存款的利息收入,而定期儲蓄的基本群體是中低收入者。在中國,沒錢的人在存錢,有錢的人不一定存錢,現在這種“一刀切”的稅率,顯然對低收入者不公平。
除了這兩方面的缺陷,如今的利息稅還遇上了另一個讓人頭疼的“勁敵”———通貨膨脹。按照西方的稅制,稅基是隨著通貨膨脹不斷進行調整的,而我國稅基基本上是固定的,沒有反映物價的變動情況。
據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上半年CPI同比上漲3.2%,漲幅比上年同期上升1.9個百分點,其中6月份CPI同比上漲4.4%,環(huán)比上漲0.4%。分類別看,食品價格同比上漲7.6%。在投資大幅度增長、通貨膨脹壓力加大的情況下,一直被視為促進投資和消費的利息稅已處于“風雨飄搖”中。
5%的用意
7月20日,國務院宣布調整利息稅,將稅率從現行的20%下調到5%。應該說,這項調整措施在許多人的意料之中。然而,讓大家感到意外的是———下調的幅度。事前,針對利息稅基本上有兩種意見,一是直接取消,二是砍掉一半,F在,政府留下了5%的“小尾巴”,不少經濟學家認為這頗有深意。
國資委研究中心宏觀戰(zhàn)略研究部部長趙曉認為,按照當前的經濟運行情況,利息稅應該完全取消。但是,利息稅作為一個現行稅種,在我國已運行了多年。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的數據,近年來,我國每年的利息稅收入近400億元。盡管這筆稅收在國家財政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但利息稅已經成為其中一項穩(wěn)定增長的收入來源,這是不爭的事實。即便下調到5%,每年還是有近100億元的稅收收入,讓政府完全取消這個稅種并不現實。如果通貨膨脹繼續(xù)惡化,政府可能會采用調減利息稅稅率至0、保留利息稅稅種的做法。
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高培勇指出,調整利息稅對所有人都是利好消息。這么多年來,利息稅一直征征停停、反反復復,之所以引起這么多的爭議,主要是因為它與老百姓息息相關,是普通市民最能切身感受到的一種稅。其他一些稅,比如增值稅、營業(yè)稅、關稅、企業(yè)所得稅,普通市民可能難以計算清楚。但對于利息稅,大家看得十分清楚,它的增減所產生的影響也十分直接。
至于是否取消利息稅,高培勇認為,要分析其他稅種減扣的比較效應。他指出,從存款賬戶數講,調減利息稅稅率有利于維護中低收入者的利益;從存款規(guī)模講,則有益于那些高收入者。自從1999年恢復征收利息稅,其收入就被定向用于對中低收入者的生活補貼和中西部地區(qū)的轉移支付。所以,完全廢除利息稅并不可取。政府留下5%的做法,也是出于兼顧宏觀調控和為老百姓提供較好的公共服務之間的平衡。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駱玉鼎教授則認為,取消利息稅種并不可取。利息稅是個人所得稅的一種,當前列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稅項目一共有11個: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企事業(yè)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等。有所得就應該照章納稅,這是國際通例,也是現代經濟社會最起碼的公民意識。同時,調整稅率本身也是有成本的,如果取消了這個稅種,一旦經濟形勢轉變,政府將無法從容調控。
對于此次國務院下調15%利息稅,駱玉鼎表示,政府的宏觀政策微調比一次性完全取消效果要好。像這樣一次降15%,再來一次就可降5%,多頻率的政策調整會起到“合力”的作用。同時他也指出,當時的調控是“兩率齊動”,不能不考慮對市場的沖擊,出于保護市場的想法,需要留下5%的利息稅,至于市場的輕微反應則是政策出臺之前所無法預料的。他同樣認為,5%雖小,但所帶來的稅收并不是小數目。目前政府手里可用的宏觀調控工具已經不多了,留下這5%的利息稅,在一些重要時刻也可以發(fā)揮作用。
壽險、國債收益亟待調整
8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利息稅計算的最新方法。根據規(guī)定,稅率調整后儲蓄存款的利息所得按政策調整前和調整后分時段計算,并按照不同的稅率計征利息稅。
據悉,2007年8月14日前(含當日)存入銀行的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稅;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在2007年8月15日后(含當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而2007年8月15日后(含當日)存入銀行的儲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則按照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規(guī)定還指出,對于外籍人員的儲蓄存款,屬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的利息所得,按照我國與該外籍人員的母國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中的稅率征收利息稅;屬于2007年8月15日后(含當日)的利息所得,根據國民待遇原則,我國與該外籍人員的母國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中的稅率高于此次調減后的稅率的,應適用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
光大銀行上海分行首席理財師徐欣認為,利息稅的調整不會改變目前居民業(yè)已形成的投資方式。他表示,許多居民都拿自己的定期存款申購了銀行的理財產品,這些理財產品從技術上已經“剔除”了利息稅,所以,利息稅下調對這部分居民來說完全沒有影響。
政府調整利息稅的主要意圖是希望居民增加定期存款,利息稅的下調或會對定存產生比較明顯的影響。但是,現在證券市場這么火熱,銀行里5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幾乎看不到,所以,調整利息稅并不會帶來顯著的儲蓄回流現象?赡軙幸徊糠挚蛻舻馁Y金回流,但數目絕對不會多。
徐欣指出,受利息稅調整沖擊最大的應該是保險和國債。保險之前一直以稅后收益為賣點,收益參照息后標準。目前壽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是2.5%。8月15日利息稅調整后,一年期存款稅后年利率就超過該上限,一些保險公司的固定利率型壽險產品將會出現“負利率”。除非保險公司作出調整,將壽險產品的收益率上提,否則,可能會有不少客戶選擇退保。另外,國債也面臨同樣的困境。此前,每期憑證式國債的年利率跟同期定期存款年利率持平。憑證式國債之所以受到中老年人的青睞,是因為它不用繳20%的利息稅,老百姓覺得有利可圖,F在利息稅降下來,那么,國債收益率的比較優(yōu)勢就體現不出來了,老百姓購買國債的熱情也會降低。
建行上海分行理財師蔣敏表示,在高端理財范圍內,至今沒有聽到有客戶咨詢利息稅調整帶來的影響。她認為,利息稅調整沒有對高端理財產生觸動。許多高端客戶早已通過銀行的理財中心確定了自己的理財方案,其中完全沒有涉及利息稅的部分。對他們來說,通過其他理財方式已經可以不用考慮利息稅調整的影響了。
記者這兩天在一些銀行看到,銀行大廳里已經貼上了關于利息稅調整的相關計算方式,也有工作人員對市民進行講解。前來查看、咨詢的絕大多數是中、老年客戶,他們表示自己只是來問問,想了解利息稅調整后收益到底能增加多少。而更多的客戶則是聚集在理財柜臺旁,咨詢關于如何申購基金和其他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