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費結構有望改變,小戶型住宅將受追捧對于政策的期望值,已經習慣于“冷淡”的購房者,還能期盼什么?“第二套房”抑制炒房?還是國家第三次房改的“住房保障之路”?
也許,正在實踐中的《物權法》比較實際。
物業(yè)稅即將開征?
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在“中國財稅論壇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間,我國將積極穩(wěn)步推行物業(yè)稅,并相應取消相關收費。
隨后,提請十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財政預算報告中,就首次提出將“研究開征物業(yè)稅的實施方案”。
物業(yè)稅又稱“不動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為了保有它們,每年都要繳付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張東認為,物業(yè)稅對于房地產將有三方面的影響:“一、增加房產持有人的”持有成本“,進而抑制房地產投機行為;二、可有效提高房地產資源的利用效率,刺激土地的供給,避免業(yè)主空置或低效利用其財產;三、會使住房消費習慣改變,使小戶型住宅受到追捧!
理論上的降價公式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潘石屹博客,潘石屹新聞,潘石屹說吧)認為,開征物業(yè)稅是個正確的方向,要增加房產持有環(huán)節(jié)的稅收,減少房產流通環(huán)節(jié)的稅收。因為如果持有物業(yè)成本低,就會導致房產流通性差,這樣一來一方面是房子的空置率很高,而另一方面老百姓又感到買不起房子。
市民們關心的是,物業(yè)稅真正出臺,對于房價到底有多少抑制作用。在專家們的預測中,如果開征物業(yè)稅,最直接的結果便是降低開發(fā)成本,導致房價下降。他們的理論支持是:在目前的房價構成中,稅費及房產商利潤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購房者買一套房子的錢中,包含房地產開發(fā)的營業(yè)稅、印花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等等以及房地產占用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耕地占用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等。如果改用許多國家采用的逐年繳納的辦法,以財產稅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稅費,現(xiàn)在的開發(fā)成本就可以大幅下降,房價也會跟著大幅度下降。
在這一整套理論中,一些地產研究機構,甚至出臺了公式計算房價要加降49.29%.該公式為:由于地價和相關稅費分70年交,也就意味著占住宅成本50%多的地價和相關稅費在銷售時只需先繳納七十分之一,其余在剩余的69年中分別繳納,下降了(70-1)/70=98.57%,表現(xiàn)在房價中,成本就下降了50%×98.57%=49.29%.考慮到需求提高導致發(fā)展商在經營中的其他因素,將其中的10%份額據(jù)為己有,也有39%以上的降低幅度。
長江商報
[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yè)稅? 物業(yè)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yè)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yè)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wěn)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yōu)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攻擊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huán)節(jié)物業(yè)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