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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原油價格居高不下 燃油稅出臺再成懸疑

2007-10-29 9:31 正保會計網!  】【打印】【我要糾錯

  昨天,隨著部分地區(qū)交通管理部門關于明年繼續(xù)征收養(yǎng)路費的通知的下發(fā),醞釀已久的燃油稅的出臺可能再次面臨停滯。而同日由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三季度國民經濟運行狀況中,9月份CPI同比上漲達到了6.2%,國際原油則處在85美元/桶上下高價,“內外交困”的局面讓燃油稅推出再次成為懸疑。

  燃油稅在1994年被正式提出,從此開始了漫長的開征燃油稅的籌備工作。其中,為了實現最初的、簡單的“費改稅”設想,1994年1月1日率先在海南島進行了試驗。在海南的成功經驗基礎上,1998年曾一度欲在全國推出。

  一位曾經參與過當年籌備工作的官員向本報回憶說:“當年連稅票都印好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只等著國家正式發(fā)布從某一天開始執(zhí)行!笨墒,在當年,國際原油價格一直上漲,有關部門顧慮到在高油價時出臺燃油稅會引發(fā)通貨膨脹等因素,遂將此事擱下。而當時,這個所謂的“高價”是每桶20多美元;昨天,Brent市場的原油收盤價為每桶84.37美元。

  此后,“擇機開征”和“適時推出”這兩個朦朧的詞語成了有關部門回答有關燃油稅問題時的標準答案。到底是什么在困擾著燃油稅的出臺?為什么總是功虧一簣?

  在中國稅制改革進程明顯加快、節(jié)能環(huán)保被提到政府業(yè)績考核指標高度這個大背景下,燃油稅的出臺本是勢在必行。大約兩個月前,有消息傳出,燃油稅很有可能從明年1月1日開始試行,仍遵循保守思路,只是簡單的費改稅,并采取溫和稅制:在現行油價的基礎上提高20%左右。

  這個稅率屬于業(yè)內估計的較低水平,基本符合在今年3月份的全國“兩會”期間,時任財政部部長金人慶所表示的那樣,目前的燃油稅改革思路,首先是將養(yǎng)路費和其他道路收費理順,盡管也可以促進節(jié)能和環(huán)保,但那是間接作用。

  金人慶當時解釋說,這樣設計是為了不增加社會的稅收和其他負擔,因為如果燃油稅除了理順道路收費,還要起到節(jié)能環(huán)保的作用,有可能讓群眾的負擔更大。所以,燃油稅會采用溫和方式,跑路多的多負擔,對于一般的上班族來說,負擔沒有明顯變化。而具體的稅制規(guī)定也會在征收過程中逐步完善。

  可是,下半年“內憂外患”的局面實在讓人出乎意料:國際油價一路走高,國內CPI也居高不下。盡管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認為只是結構性上漲并否認了通貨膨脹征兆,但昨日發(fā)布的9月份同比上漲6.2%的CPI數據,再次顯示了目前穩(wěn)定物價工作有一定難度,燃油稅自然不能在此時“火上澆油”。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首席經濟師祝寶良曾向媒體表示,推出燃油稅不一定加劇CPI壓力,因為從CPI的統(tǒng)計構成上看,燃油稅推出后由于成品油價格上漲帶來的成本推動,對物價上漲產生的壓力并不大,只是存在結構性影響,如居民的用油消費可能減少,公共交通和物流運輸等行業(yè)用油成本增加等。

  而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董秀成則認為,目前不是推出燃油稅的好時機,因為國際油價和國內的CPI都處于高位,相對而言,此時推出燃油稅比低油價時期對CPI會產生更大的壓力。如果物價漲幅突破調控目標,宏觀經濟運行將是個很大的問題。

  也許出于風險考慮,燃油稅的出臺可能會再次被擱置。盡管實行燃油稅會理順養(yǎng)路費、道路通行費和客運附加費等相關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可以從一定程度上解決能源消耗和價格倒掛等問題,即使諸多好處集于一身,但出臺時機又一次成為謎團。有消息說,相關管理部門希望把推進燃油稅改革的時機定在油價低于每桶60美元時,可是,國際油價會下調到60美元嗎?誰都無法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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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燃油稅,一個討論了十一年的話題。目前這一稅種仍遲遲難以開征。

  從2001年至今,國家稅務總局兩任局長金人慶、謝旭人均多次對外發(fā)布過燃油稅將“擇機開征”的權威消息,然而燃油稅卻一直難產。有媒體稱,加上今年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的報告,權威人士和權威機構至少已經是第五次表示將“擇機”出臺。為什么燃油稅“千呼萬喚難出來”?目前公開的解釋是“油價太高”。而真正的原因卻不僅僅是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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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養(yǎng)路費?

  養(yǎng)路費,專指中國現在實行的,對在普通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征收的專用于普通公路修建養(yǎng)護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其用途與現在實行的“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相似。養(yǎng)路費的征收似乎與共和國同齡。

  目前,養(yǎng)路費依據《公路法》,國務院《公路路政管理規(guī)定》和交通部有關規(guī)定征收,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qū)制定,且各不盡相同。根據《公路法》,國家將用“燃油附加稅”替代養(yǎng)路費,該法的規(guī)定已經出臺數年,但其規(guī)定具體實施由國務院規(guī)定,至2006年止,尚未實施。養(yǎng)路費實行按車輛噸位計費的辦法,以月為基本繳費期間。特殊情形從該基本原則上演變。

  什么是燃油稅?

  燃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行使的汽車購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稅。它是費改稅的產物,是取代養(yǎng)路費而開征的,其實質是汽車燃油稅。開征此稅不是我國的首創(chuàng),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都開征了燃油稅。

  有關部門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費的思路, 制訂了燃油稅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實施時,國際油價開始大幅上漲。于是,2000年左右,“費改稅”的重點轉向對經濟影響較小的農村稅費改革。

  編輯留言:

  燃油稅遲遲沒有出臺,那么相關的養(yǎng)路費,過橋費,通行費等相關費用并沒有在油價中體現,也就是說本屬于油價一部分的費用是廣大民眾以油價之外的費用形式承擔的,我們的用油成本還包括這部分外部成本。其次,我國的消費稅的調整并沒有體現對消費行為的理性引導,對于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調節(jié)力度是很低的,低于國際水平,而且調整速度慢,不能適應國際能源市場的變化,在體現能源稀缺程度上力度不夠,那么這部分成本也是低于我國油價中實際應該承擔的成本。再次是資源稅,目前我國能源稅還遠不健全,對于能源和環(huán)境的保護作用嚴重不完整,現行的資源稅也只停留在定額征收的層次,而且額度很低,既不能隨著石油價格的變化而變化,也不能體現石油的環(huán)境和能源的外部性成本,實際上這些外部性成本是以我們平時的環(huán)境保護費用的形式來體現的,還有就是環(huán)境對全民造成的效用損失,所以這部分成本同樣是以全民以外部性費用的形式承擔著。

  通過以上對相關稅費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國內石油價格并沒有包含應該包含的上述稅費成本,事實上這些成本都以外部費用的形式由全民所承擔,因此大家對于國內油價的感覺其實少了很大的一部分成本,而中石化所謂的負責人其實正是抓住了這樣一點,忽悠廣大的人民群眾。既然油價中不包含這一系列的成本,那么油價與國際接軌的問題純粹是無稽之談,上述那位專家所謂和國際油價應該持平的言論實在是在混淆視聽,一點公共心態(tài)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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