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實施新稅制以來,個人所得稅平均年增48%,增幅為所有稅種之最。有專家預測,到2020年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均純收入超過3000美元,個人收入所得稅地位勢必更加彰顯,其前景不可限量。
如果倒退15年,對個人收入征稅,許多人會覺得不可思議。可如今,人們對此早已耳熟能詳。一方面,是大家腰包鼓了,許多人的收入早就跨過了起征點;另一方面,名人偷漏稅產(chǎn)生的社會效應,也使個人所得稅聲名遠播。前有歌星毛阿敏走穴漏稅被曝光,近有“億萬富姐”劉曉慶涉嫌偷稅鋃鐺入獄,新聞炒作推波助瀾,把類似事件搞得沸沸揚揚,也把眾多的眼球吸引到個人所得稅上。
在我國,對個人所得征稅曾分而治之,采取了三種方式:針對我國公民的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針對個體工商戶的城鄉(xiāng)個體工商戶所得稅以及針對外籍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因此至今仍有很多人還習慣把個人收入所得稅稱為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個調稅)。不過,這早已是明日黃花。1993年國家實行三稅合一,按照公平稅負的原則,統(tǒng)一征收個人收入所得稅。既是合三為一,納稅人范圍自然也相應擴大,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在中國有所得的外籍人員、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同胞,統(tǒng)統(tǒng)在內。
在個人所得稅管轄權上,各國無不遵循兩種原則:屬地原則和屬人原則。屬地原則,即按照地域管轄權征稅。這意味著,只要所得來源于本國,就要交稅。至于屬人原則,又稱居住國原則,即凡是本國居民,不管其收入來源于國內還是國外,均需上稅。目前在我國,是兩種原則兼收并蓄,換句話說,同時行使屬地和屬人管轄權。數(shù)學上,把兩個集合的所有部分叫做并集,把重疊部分稱為交集,顯然,我們的所得稅納稅義務,是兩種原則的并集,而非交集。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兩類:一類為居民納稅人,他們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有住所,不難理解,至于境內居住滿一年,需要解釋一下,它并不是說,一年365天,必須都在境內。對于臨時離境的情況,也按居住滿一年算。所謂臨時離境,是指一次離境不超過30天,或者是多次離境在90天內。例如,隨著國際交往的增多,張先生和李先生會到國外出差,倘若,張先生一次停留在美國不足30天,李先生,雖一年內多次出國,但在國外時間累積不到90天,那么,張李兩位,按照規(guī)定,作為居民納稅人,負無限納稅義務,其來自境內外的全部所得,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二類稱為非居民納稅人,是指在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人員。與居民納稅人不同,他們負有限納稅義務,其個人所得稅部分,只是針對來自境內的所得收繳。
個人所得稅中的“所得”二字,在現(xiàn)行稅法中,大致涵蓋11類,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對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其中,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獨立勞務所得,這種勞務,專指非雇傭勞務。它涉及內容很多,比如,咨詢、安裝、審稿等。打個比方,王女士退休在家,幫助出版社審稿,她從出版社獲得的收入,就是勞務報酬所得。至于稅率,不同應稅項目,稅率不同?偟恼f來,稅率有兩類,一類是超額累進稅率,比如工資、薪酬所得,采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從5%-45%不等。第二類,就是比例稅率,比如,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所得等,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繳納,在我國有兩種方式:一是自行申報繳納,一是代扣代繳。目前,自行申報繳納還不是稅收主要來源,而代扣代繳,是個人所得稅征繳的主要方式。工資、薪金、利息、股息和紅利等所得,其個人所得稅的征收,主要通過代扣代繳獲得。據(jù)統(tǒng)計,到2001年,個人所得稅中41%來源于工薪所得,35%來自利息、股息、紅利、財產(chǎn)租賃、轉讓等資本所得。這種現(xiàn)狀也說明,我國目前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納稅主體,不是大款大腕,而是工薪階層。當然,任何一種稅收制度,都無法做到盡善盡美,毫無紕漏。個人所得稅莫不如此。從有個人收入所得稅起,偷稅漏稅現(xiàn)象就層出不窮,屢禁不止。據(jù)推算,2001年,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收入僅占個人收入的6.6%,而在發(fā)達國家,這個數(shù)字平均在30%左右。事實上,我們的比例應為達到發(fā)達國家一半,即15%,這15%和6.6%之間的稅收差額,有1000多個億。這意味著,我國每年僅個人所得稅稅款流失,就高達1000多億元,相當于每年國債發(fā)行總量的三分之二。
稅款流失有多方面的原因。改革開放前,實行低工資,低稅收。國人沒有交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習慣,F(xiàn)在腰包雖然鼓起來了,可是要掏出一部分交給政府,心里總感覺不舒服。賬面上的錢,像工資收入、炒股收入等,有代扣代繳這根繩牽著,一分稅款也漏不了?善渌~外收入,有些人不免隱而不報,能漏則漏。除了納稅意識淡薄之外,現(xiàn)行的稅收制度本身,也有一些“死角”。拿個人申報來說,一方面要靠納稅人自覺,另一方面,稅收機關也要強化監(jiān)督措施。如銀行之間沒有實現(xiàn)完全聯(lián)網(wǎng),個人信用體系還亟待完善等等,這些都使得稅收監(jiān)控出現(xiàn)盲區(qū),造成大量就收稅款流失。
時下,個人所得稅已成為全球普及的稅種。有14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開征個人所得稅。在一些發(fā)達國家,其征稅額達到全部稅收收入的四成。在我國,個人所得稅在總稅收中的比例還很低,只有4-7%。由此看來,我國的個人收入所得稅大有潛力可挖。實際上,政府相關部門一直在積極采取措施,借鑒發(fā)達國家經(jīng)驗,加大征稅力度,強化稅收監(jiān)管。不僅毛阿敏、劉曉慶之類的名人、大腕,在個人收入所得稅面前威風盡掃,就連美國前總統(tǒng)克林頓到深圳有償演講,也得按中國的規(guī)矩,老老實實繳了38.66萬元稅款。應該說,近些年實行存款實名制,推廣使用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加快各銀行間聯(lián)網(wǎng)等等,一系列相關措施陸續(xù)出臺,已經(jīng)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完善個人所得稅相關制度,并非朝夕之功,仍然任重道遠。
中國的《周易》博大精深,哲理豐富。其“乾卦”中,把龍潛藏在水中,尚未充分發(fā)揮作用,稱為“潛龍在淵”。然而,一旦潛龍出海,必將一飛沖天,氣吞萬象。個人收入所得稅在我國稅收中的地位,正暗合了周易之理。1994年實施新稅制以來,個人所得稅平均年增48%,增幅為所有稅種之最。從稅收收入來看,在1980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僅為16萬元,而到2001年,該項稅收已躍至995.99億元,超過了消費稅,成為我國第四大稅種。有專家預測,到2020年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均純收入超過3000美元,個人收入所得稅地位勢必更加彰顯,其前景的確不可限量。
個人所得稅潛龍在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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