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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計算題】某卷煙廠與某商場簽訂購銷合同,采取賒銷方式銷售給該商場M牌卷煙50箱,不含稅價款100萬元,合同約定本月收回 50%的貨款,由于該商場資金周轉(zhuǎn)問題,卷煙廠本月實際收到40%的貨款。 要求:計算上述業(yè)務(wù)增值稅和消費稅(比例稅率為56%、定額稅率每箱150元)。 | |
『正確答案』 應納增值稅=100×50%×13%=6.5(萬元) 應納消費稅 =100×50%×56%+50×50%×150÷10000 =28.38(萬元) |
通過上述案例的計算,小編同時給大家總結(jié)了消費稅應納稅額的三種計稅方法:
1.從價定率計稅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銷售額(含消費稅、不含增值稅)
2.從量定額計稅(啤酒、黃酒、成品油)
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3.復合計稅(白酒、卷煙)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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