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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殘疾人保障金如何計算?
答: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是按照工資總額,不是按照社保繳費基數。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計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yè)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yè)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舉例:北京地區(qū)殘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標準:應繳納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yè)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假定公司在北京,公司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0000元,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為200人,無殘疾人。應繳納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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