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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 負債的計稅基礎
【考頻指數(shù)】★★★
計算公式如下:
負債的計稅基礎=負債的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
(一)預計負債
1.因計提產品保修確認的預計負債
【例題】計提產品質量保證100萬元;實際支付80萬元
負債賬面價值=20
負債計稅基礎=20-20=0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
遞延所得稅資產=20×25%=5(萬元)
納稅調整=+100-80=+20(萬元)
2.未決訴訟
(1)稅法規(guī)定無論是否實際發(fā)生均不允許稅前扣除
不確認遞延所得稅,但需要納稅調整。
(2)稅法規(guī)定實際發(fā)生時可以稅前扣除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需要納稅調整增加。
3.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企業(yè)根據以往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并確認與退貨相關的負債(預計負債)
(二)預收賬款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四)應付職工薪酬
【例題】職工薪酬100萬元;允許稅前扣除80萬元,剩余薪酬不允許稅前扣除。
負債賬面價值=100(萬元)
負債計稅基礎=100-0=100(萬元)
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納稅調整=+20(萬元)
(五)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政府補助
1.如果按稅法規(guī)定,該政府補助為免稅收入,則并不構成收到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未來期間會計上確認為收益時,也同樣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不會產生遞延所得稅影響。
2.如果按稅法規(guī)定,應作為收到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例題】收到政府補助100萬元,按稅法規(guī)定,應作為收到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遞延收益賬面價值=100(萬元)
負債計稅基礎=100-100=0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0(萬元)
(六)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shù)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guī)定進行稅前扣除。
(七)其他負債
如企業(yè)應交的罰款和滯納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會計準則規(guī)定確認為費用,同時作為負債反映。稅法規(guī)定,罰款和滯納金不能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為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零之間的差額,即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不產生暫時性差異。
【經典習題】
1.(《應試指南》第十四章P324)A公司20×2年因債務擔保確認了預計負債500萬元,擔保方未就該項擔保收取與相應責任相關的費用;因產品質量保證確認預計負債100萬元。假定稅法規(guī)定與債務擔保有關的費用不允許稅前扣除,與產品質量保證相關的費用在實際發(fā)生時允許稅前扣除。A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A公司未來年度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A公司該業(yè)務涉及的預計負債在20×2年年末的計稅基礎為( )。
A.600萬元
B.100萬元
C.500萬元
D.400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因擔保業(yè)務產生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500萬元-未來期間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0=500(萬元);因產品質量保證產生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100萬元-未來期間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100萬元=0,故20×2年年末A公司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為500萬元。
2.(《應試指南》第十四章P325)甲公司20×4年12月3日與乙公司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A產品400件,單位售價為975元(不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7%;乙公司應在甲公司發(fā)出產品后1個月內支付款項,乙公司收到A產品后3個月內如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有權退貨。A產品單位成本為750元。甲公司于20×4年12月10日發(fā)出A產品,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根據歷史經驗,甲公司估計A產品的退貨率為20%。至20×4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銷售的A產品尚未發(fā)生退回。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預計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按照稅法規(guī)定,銷貨方于收到購貨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申請單》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作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處理,甲公司于20×4年度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費用是( )。
A.0
B.0.45萬元
C.0.594萬元
D.-0.45萬元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20×4年12月31日根據估計的銷售退回,確認的預計負債=400×(975-750)×20%=18000(元),計稅基礎為0,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8000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4500元,即遞延所得稅費用為-0.45萬元。
3.(《應試指南》第十四章P326)甲公司為我國境內上市公司,適用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15名高管人員每人授予20萬份股票期權,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每名高管人員可以以每股5元的價格購買甲公司20萬股股票。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為3元/股。甲公司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如下:如果公司的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5%且高管人員至可行權日仍在甲公司工作,該股票期權才可以行權。截至2015年12月31日,高管人員均未離開甲公司,甲公司預計未來也不會有人離職。甲公司的股票在2015年12月31日的價格為12元/股。三年中甲公司凈利潤增長率均超過5%。假定稅法規(guī)定,針對該項股份支付以后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為股票的公允價值與行權價之間的差額。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關于甲公司2015年的會計處理,不正確的是( )。
A.應將該項股份支付作為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
B.應確認管理費用300萬元
C.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175萬元
D.應確認所得稅費用175萬元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2015年12月31日應確認的成本費用=15×20×3×1/3=300(萬元)
股票的公允價值=15×20×12×1/3=1200(萬元)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15×20×5×1/3=500(萬元)
預計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1200-500=700(萬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700×25%=175(萬元)
甲公司根據會計準則規(guī)定在當期確認的成本費用為300萬元,但預計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為700萬元,超過了該公司當期確認的成本費用,超過部分的所得稅影響應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因此正確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75
貸:所得稅費用(300×25%)75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
4.(《經典題解》第十四章P291)下列各項負債中,計稅基礎為零的是( )。
A.因欠稅產生的應交稅款滯納金
B.因購入存貨形成的應付賬款
C.因確認保修費用形成的預計負債
D.為職工計提的應付養(yǎng)老保險金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負債的計稅基礎=負債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以稅前列支的金額。選項C,企業(yè)因保修費用確認的預計負債,稅法允許在以后實際發(fā)生時稅前列支,即該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以稅前列支的金額=0;選項D,為職工計提的應付養(yǎng)老保險金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在計提的當期就是允許扣除的,所以未來期間可以扣除的金額為0,因此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
5.(《經典題解》第十四章P294)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所得稅稅率為25%。2016年年初“預計負債——預計產品保修費用”賬戶余額為50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賬戶余額為125萬元。2016年稅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2016年發(fā)生下列業(yè)務:(1)甲公司因銷售產品承諾提供保修服務,按照稅法規(guī)定,與產品售后服務相關的費用在實際發(fā)生時允許稅前扣除。甲公司2016年實際發(fā)生保修費用400萬元,在2016年度利潤表中因產品保修承諾確認了600萬元的銷售費用。(2)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涉及一項合同違約訴訟案件,甲公司估計敗訴的可能性為60%,如敗訴,賠償金額很可能為100萬元。假定稅法規(guī)定合同違約損失實際發(fā)生時可以稅前扣除。下列關于甲公司2016年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與產品售后服務相關的預計負債余額為700萬元
B.與產品售后服務相關費用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50萬元
C.合同違約訴訟相關的預計負債余額為100萬元
D.合同違約訴訟案件應確認遞延所得稅收益25萬元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選項AB,與產品售后服務相關的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500-400+600=700(萬元);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700-70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累計額=700(萬元);2016年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賬戶余額=700×25%=175(萬元);2016年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賬戶發(fā)生額=175-125=50(萬元);選項CD,與合同違約訴訟相關的預計負債計稅基礎=100-100=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賬戶發(fā)生額=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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