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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經濟法》:固定資產(07.28)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7/28 12:18:06 字體:

  1.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2.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fā)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fā)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改建的固定資產,除法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fā)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3.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

 ?。?)企業(yè)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yè)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3.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電子設備,為3年。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校整理的論壇學員分享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讓我們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時間努力吧!祝您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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