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9年中級會計考試在即,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中級會計職稱課程答疑板中精選了中級會計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并給出詳細答疑。以下是關于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提示承兌期限"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A公司為支付貨款,2016年5月1日向B公司簽發(fā)一張金額為50萬元、出票后1個月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B公司取得匯票后,依法向甲銀行提示承兌,甲銀行對該匯票審查后,即于當日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簽署了承兌日期并簽章。后B將匯票背書轉讓給C公司,C公司背書轉讓給D公司,其后,D公司將匯票背書轉讓給E公司,但D公司在匯票粘單上記載“只有E公司交貨后,該匯票才發(fā)生背書轉讓效力”。E公司在匯票的背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后,將匯票背書轉讓給F公司,后F公司又將匯票背書轉讓給G公司。2016年6月6日,G公司持匯票向承兌人甲銀行提示付款,遭到銀行的拒絕,銀行理由如下:
(1)A公司的銀行賬戶中的余額不足;
(2)G公司已經超過了提示付款期限。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票據法律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4個小題。
1、D公司背書所附條件是否具有票據上的效力?簡要說明理由。
2、E公司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3、甲銀行拒絕付款的兩個理由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4、本案中,G公司可以向哪些公司行使追索權?
提問
提示承兌的時間是??
什么時候提示承兌什么時候提示付款,各種匯票做個復習匯總,謝謝老師
回復:
提示承兌期限:
1、見票即付的票據(銀行匯票、本票、支票)無需承兌;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3、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提示付款期限:
1、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個月內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
注: 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答疑板,網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華: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答疑精華匯總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