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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無效法律行為和可撤銷法律行為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2/04/13 14:49:11 字體:

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啦!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了學員學習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老師給出詳細答疑。以下是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無效法律行為和可撤銷法律行為

2.可撤銷的法律行為

(1)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的種類

欠缺要件
具體行為
撤銷權人
意思表示有瑕疵欺詐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的一方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
脅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的一方
重大誤解行為人基于對行為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后果與自己真實意思相悖,且造成較大損失各方當事人
顯失公平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tài)、缺乏判斷能力等,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受損害方

問題:

無效法律行為和可撤銷法律行為中都含有“意思表示有瑕疵”,他們的區(qū)別是什么?

回答:

可撤銷行為屬于意思表示瑕疵;而無效民事行為,既有意思瑕疵的,也有主體不合格的,還有違法的。

比如無效法律行為的典型情形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當事人通謀虛假表示實施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

而可撤銷法律行為主要有:重大誤解;受欺詐;受脅迫;乘人之危、顯失公平的。

注: 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答疑板,網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華: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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