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啦!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了學員學習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老師給出詳細答疑。以下是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答疑精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甲向首飾店購買鉆石戒指2枚,標簽標明該鉆石為天然鉆石,買回后即被人告知實為人造鉆石。甲遂多次與首飾店交涉,歷時一年零六個月,未果?,F(xiàn)甲欲以欺詐為由訴請法院撤銷該買賣關系,其主張能否得到支持(?。?。
A.不可以,因已超過行使撤銷權的1年期間
B.可以,因首飾店主觀上存在欺詐故意
C.可以,因未過3年訴訟時效
D.可以,因雙方系因重大誤解訂立合同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首飾店將人造鉆石標為“天然鉆石”,構成欺詐,甲對此享有撤銷權。但甲的主張不能獲得支持。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年內(nèi)可以行使撤銷權,所以選項A正確。
問題:
撤銷權消滅的有效期有90天,1年,5年,請問分別對應什么情況呢?可以完整總結一下嗎
回答:
①一般情況: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nèi)行使。
②重大誤解: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90日”內(nèi)行使。
③受脅迫:“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nèi)行使。
④最長行使期限:“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
注: 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答疑板,網(wǎng)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wǎng)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華: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答疑精華匯總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