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中級職稱《經濟法》知識點:合同解除(06.03)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6/03 16:01:13 字體: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有異議,或裁或審。

  1、約定解除:

  協商解除(事后約定);

  約定解除權(事先約定)。

  2、法定解除:

 ?。?)因不可抗力;

  (2)預期違約,對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另一方可以解除;

 ?。?)延遲履行,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延遲履行,致使合同不能實現目的的;

 ?。?)其他:如不按抗辯權:承攬合同、貨運合同、委托合同、租賃合同等都有約定解除權。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校整理的論壇學員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為了讓考生有充足的時間備考,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搶先開通(免費試聽>>)!祝您夢想成真!

點擊查看原帖

相關推薦: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計劃表
  免費老師講座:2015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教材變動解析匯總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對比情況匯總(含word版免費下載)
  2015中級職稱教材上市 再購五冊直達免快遞費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