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出售商品房,取得不含稅轉讓收入 15000 萬元。已知該公司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地價款和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繳納的有關費用4000萬元;房地產開發(fā)成本3000萬元:房地產開發(fā)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為1200 萬元(不能按轉讓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支付相關稅費 825 萬元。另知該單位所在市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房地產開發(fā)費用計算扣除比例為10%。試計算該公司轉讓此寫字樓應納的土地增值稅。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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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2024 09/15 11:01
暖暖老師
2024 09/15 12:23
土地成本4000
開發(fā)成本3000
開發(fā)費用(4000+3000)*10%=700
稅金825
加計扣除(4000+3000)*20%=1400
扣除項目合計(4000+3000+700+1400+825)=9925
增值額15000-9925=5075
增值率5075/9925=51.15%
應交土地增值稅5075*30%=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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